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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7 发布日期: 2024-01-17
咨询机构: 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 51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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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7
发布日期: 2024-01-17
咨询机构: 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 5130002
亳州市谯城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17 09:22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谯城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老年助餐服务是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也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积极推进我区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提升全区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助餐服务需求,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解决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吃饭难为重点,兼顾解决其他老年人吃饭难问题,按照“中央厨房+社区食堂+助餐服务点+配送入户”的服务模式,构建以助餐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站为主体、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为依托的社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助餐服务。

(一)建设实施阶段(2022年)。20225月底,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6月底,建成40个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12月底,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不少于4万名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3-2024年)。在稳定满足4万名老年人基本助餐服务需求的前提下,统筹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进一步增设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提升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更加便利。

(三)完善优化阶段(2025年)。2025年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久。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需求导向。全面摸清老年人就餐需求,优化老年助餐网点设施布局,坚持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并重,确保助餐服务有的放矢。

(二)坚持公益定位。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优先重点满足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加强老年助餐价格引导,让老年人真正得到实惠。

(三)突出多元参与。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和扶持各类市场主体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就餐需求。

(四)坚持试点先行。以薛阁街道马元社区、幸福社区,花戏楼街道桑园社区、华佗社区,汤陵街道和谐佳苑社区、灵津渡社区等6个城市社区为老年助餐服务先行试点,立足我区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待试点取得成效和经验后再全面推广。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老年助餐服务供给

1.服务对象:辖区内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

2.服务内容:为服务对象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服务。

3.服务方式:城市社区依托中央厨房、社会餐饮机构开设老年食堂(助餐点),乡镇依托养老机构开设老年助餐点;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到辖区内的老年食堂或助餐服务点就餐(取餐)、送餐上门等方式获得助餐服务。

4.助餐服务设施: 

1)社区老年食堂。主要为老年人提供就餐和送餐服务,原则上按需求设置。社区老年食堂应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资质,供餐能力在50/餐以上,就餐面积原则不少于50平方米。

2)社区老年助餐点。按照辖区内老年人的有效就餐需求,充分利用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因地制宜设立助餐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就餐(取餐)服务。一般集中就餐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场所即可设立老年助餐点,老年助餐点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设置配(备)餐区和就餐区,面积原则不少于20平方米。老年助餐点应设置在一楼,方便老年人就餐和取餐。

3)中央厨房。引入社会力量独立或联合建设、运营中央厨房。中央厨房主要为助餐服务点提供配餐服务中央厨房应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5.引导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引进资质齐全、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社会餐饮企业作为助餐服务单位,纳入老年助餐定点挂牌服务企业,采取统一制作、统一配餐、统一管理的模式,建立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营的老年助餐机构。在优先保障老年群体用餐的基础上,面向全社会开展服务。

6.鼓励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积极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通过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组织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活动,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鼓励志愿者、社工、党员、邻长等参与助餐志愿服务,为高龄病残、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展助餐和送餐上门服务。

(二)加大老年助餐服务资金支持

1.全面实施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就餐补贴制度。根据老人需求情况,助餐服务机构应推出至少2种老年套餐,其中A套餐早、中、晚餐各5元、8元、6元,B套餐早、中、晚餐各4元、7元、5元。对老年人接受助餐服务给予就餐补贴,补贴标准暂定为:60-69岁的老年人每餐补贴1元;70-79岁的老年人每餐补贴2元;80岁以上的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每餐补贴3元。该补贴标准试行期半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就餐补贴不发放给补助对象,不重复不累积,仅用于就餐消费时直接抵扣,抵扣部分由社区按月与助餐服务机构结算。

助餐服务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助与运营补助及其他补助,由区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补助项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等。   

2.创新老年助餐支付方式。区级民政部门联合助餐服务机构制发统一的助餐卡,用于老年人就餐时充值消费,老年人助餐可采取刷卡或面部识别的方式支付费用,同时鼓励助餐服务机构开发智慧助餐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线下“刷脸支付”、线上“点餐付费”、后台规范管理,实现老人使用的便捷化、财政资金投放的精准化、监管的实时化。

(三)完善老年助餐服务规范

1.加强规范运营。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实行“六公示”,即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年度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向社会通报一次日常监督管理情况。

2.实行台账管理。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采取信息化手段对老年人就餐情况进行实时记录并建立就餐台账,老年人就餐情况记录作为资金补助的重要依据。

3.统一形象标识。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应统一命名为“**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统一的标识。

4.统一设备要求。对纳入规范管理的老年助餐点(老年食堂),民政部门应协调相关单位为其统一配备安装用于老人支付费用的设备,支持老年人刷卡或“刷脸”消费。

(四)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

1.创新助餐配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送餐服务,城市社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和其他市场化物流公司合作,为老年人送餐;亦可通过社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邻长等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和送餐上门服务,并给予适当岗位补贴。乡镇通过开发老年助餐公益性岗位,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和送餐上门服务。同时探索发展“移动型”助餐服务,通过“移动型”助餐车进小区服务和上门送餐,保障疫情等特殊情况下老年助餐服务需求。

2.完善服务质量测评。强化服务导向,开展老年人就餐服务调查评估,建立老年助餐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根据老年人就餐满意度测评反馈,充分了解老年人对助餐服务的真实评价与服务期望,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3.完善助餐不止于餐。在解决老年人“就餐难”,保证老年人健康饮食的现实作用之外,积极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搭建邻里交流、志愿服务平台,将助餐配餐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融入老年课堂、文化娱乐、护理保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

四、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老年人助餐服务是居家养老的基础性项目之一,是一项便民、惠民的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积极调动和发挥基层组织、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组织、社会餐饮企业的积极性,充分挖掘利用社区内的公共资源,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

(二)强化部门协作。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相关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协同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区民政局要牵头做好辖区内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行业监管等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参与制定老年助餐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加强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区发改委要积极谋划养老服务项目,统筹助餐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区商务局要积极鼓励餐饮企业参与开发老年人餐饮服务市场;区卫健委要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监管,并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乡镇敬老院配餐服务;区财政局要加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保障;区妇联、团区委、区总工会利用各自渠道做好慈善募捐相关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根据各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实际建设运营情况,民政部门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资金补贴,同时提高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的比例。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妥善整合现有的高龄津贴、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等,统筹用于老年人就餐补助。探索建立慈善资金支持助餐配餐服务长效机制,成立谯城区慈善协会,下设老年助餐专项基金,鼓励公益慈善、社会捐赠等支持老年助餐服务。通过“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志愿做一点”的多方支持方式,拓宽资金保障渠道,推动老年助餐事业可持续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知晓面,让更多老年人享有助餐服务,鼓励更多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打造具有谯城特色的老年助餐服务品牌,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老年助餐服务工作。

 

附件:谯城区老年助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谯城区老年助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周  霄  区委书记副组长:宋保众  区长

               亚  区委常委、五马镇党委书记

             许永高  区政府副区长

  员:曹  磊  区民政局局长王玉全 区财政局局长         

         王  钊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杜登华 区卫健委主任庄建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王景林  区商务局局长 

              张  燕  区妇联主席 

              周诗怡  团区委书记 

              车海涛  区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老年助餐行动日常工作,许永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