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32H/202206-0017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谯城区2022年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27 发布日期: 2022-06-27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32H/202206-0017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谯城区2022年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27
发布日期: 2022-06-2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谯城区2022年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7 15:17 信息来源: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谯城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制定了《谯城区2022年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亳州市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22  

谯城区2022年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做好农房抗震改造工作,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村函〔20209号)和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减救办〔202030号)内容,按照安徽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1118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中央下达我区农村住房抗震改造任务30户,支持抗震烈度7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二、对象认定及补贴标准

(一)改造对象:抗震烈度7度及以上设防区的农户,只有一套并经鉴定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且有能力、有意愿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的农户纳入补贴范围。已享受过危房改造或列入危房改造计划的不得列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

今年对7度抗震设防的乡镇城父镇、大杨镇、观堂镇、华佗镇、立德镇、沙土镇、十河镇、五马镇、张店乡、赵桥乡10个乡镇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每个乡镇完成3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

(二)补贴标准:农房抗震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国家补贴为辅,抗震改造完工验收合格后国家给予一定资金补贴。抗震改造补贴标准:对实施抗震改造的农户,新建和修缮加固每户均补贴7870元。

三、改造方式和完成时限

农房抗震改造以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要支持农户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各有关乡镇务必于202211月底全部完成农房抗震改造工作任务。

四、申报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农房抗震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材料。

(二)村民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审定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住房抗震改造申请表》报乡镇政府审核。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镇级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上门进行房屋鉴定。对符合条件的,报区住建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区级审批。区住建局对镇政府上报的农房抗震改造户材料抽验审查,审查合格的将批准实施,不合格的要求乡镇加以整改后重新上报,批准实施的农户信息将通过政务平台进行公开栏张榜公布。

(五)签订协议。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确定的住房抗震改造户反馈到乡镇后,由乡镇与农户签订住房抗震改造协议。

(六)施工监管。乡镇组织自规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技术人员对抗震改造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对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农户整改。

(七)竣工验收。住房改造竣工后,由住建部门组织人员逐户验收,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抗震构造、档案资料等。

(八)资金拨付。农房改造验收合格后由区住建与财政部门联合审批,经财政部门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拨付到户。

五、质量管控

各乡镇对于申请新建农房的农户,审批前应要求农户选用住建部门提供的《安徽省(皖北片区)农房设计图集》,如农户对图集不满意的,需聘请设计部门按照当地抗震设防要求设计图纸后方可施工。

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始终要把住房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住建局将组织技术人员对农户建设情况进行监管,确保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农户住房抗震改造施工人员需经住建部门培训后方可承担农房抗震改造工程。

六、其他要求

1、政府主导、农户主体。乡镇政府是实施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做好服务,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农户是住房改造的具体承担者,要发挥互帮互建的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房屋建设和加固工作。

2、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乡镇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 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住房抗震改造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农村住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住房改造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防止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滞留。

4、将各乡镇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住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对于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户,扣除0.5分。

5、严肃查处套取冒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结合扫黑除恶行动,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 “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农房抗震改造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