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继续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组织开展谯城区首届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建立谯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三、文件起草过程
谯城区文旅体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通城区实际情况,在起草这个文件过程中召集建城区各相关单位开会讨论。严格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经谯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党组研究时论后,报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并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正式印发文件。
四、主要内容:申报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申报项目要符合下列标准: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扎根于民间世代相传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具有促进本地区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工作要求:10分钟录像片(DVD格式)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录像片制作需符合规定技术参数;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简介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5份(原件不少于2份)。文本、申报片、图片、视频电子版用U盘报送(申报文本、图片资料和视频资料分装三个文件夹)。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解读人:谯城区文旅体局长 王淑侠 联系电话:0558-5310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