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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区发改委解读:《谯城区推进“惠民菜篮子”建设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25 发布日期: 2022-04-25
咨询机构: 区发改委 咨询电话: 0558-552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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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区发改委解读:《谯城区推进“惠民菜篮子”建设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25
发布日期: 2022-04-25
咨询机构: 区发改委
咨询电话: 0558-5522691
区发改委解读:《谯城区推进“惠民菜篮子”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25 15:07 信息来源:谯城区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为推进“惠民菜篮子”建设,稳定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市场供应,根据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惠民菜篮子”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2〕219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推进“惠民菜篮子”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2012〕32号)和亳州市发改委《关于启动“惠民菜篮子”运行的通知》以及谯城区实施民生工程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着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依托县主要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设立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平价销售专区(柜),全面建设政府“惠民菜篮子”,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市场供应,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民生提供支撑。

三、起草过程

按照工作要求,根据前期的调查和研究,学习借鉴市发改委的经验做法,结合谯城区实际,重新设计了运营门店的资质条件及经营要求规范管理政策扶持组织领导等机制,起草了《谯城区推进惠民菜篮子建设实施方案》初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修改意见进行完善,经区政府办公室讨论通过,最终形成了该《实施方案》定稿。

四、工作任务

一是“惠民菜篮子”建设的资质条件及经营要求。

资质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有相对独立且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

                    2.惠民商品主要是以蔬菜类为主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

经营要求:1.惠民销售的蔬菜、水果类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15%以上,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

                    2.商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规定要求。

                    3.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主动配合价格监测和市场调查

二是推进谯城区“惠民菜篮子”民生工程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把推进“惠民菜篮子”建设作为改善民生保障水平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减轻群众“菜篮子”负担。

五、工作目标

2022年谯城区建设“惠民菜篮子”门店不少于2家。建立健全“惠民菜篮子”扶持、补贴和运营的配套管理制度,确保扶持政策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监督管理规范到位。

六、创新举措

(一)惠民政策。在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及价格大幅上涨等期间,惠民销售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不少于20种,其中蔬菜品种不少于15个;其蔬菜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15%以上,粮油肉禽蛋等其他农副产品要低于市场价5%以上。

(二)门店要求。“惠民菜篮子”民生工程门店名称统一为“惠民菜篮子”门店,运行期间在惠民销售专区(柜)醒目位置悬挂“惠民菜篮子”统一标识,使用含有市场价和惠民价两种价格的标价签,公布惠民销售品种。惠民销售商品要相对集中摆放,便于识别。门店要及时补货、补柜,确保不断档、不脱销、符合质量要求。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加强对列入目录管理的惠民品种进行价格监测,利用相关平台及时公布“惠民菜篮子”经营的农副产品价格和市场同类品种的平均价格。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加强政策宣传和日常巡查监管,指导“惠民菜篮子”门店健全内部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监督。

解读联系人:区发改委物价股 何莉    联系电话:0558-5522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