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647K/202206-00202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企业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05-24 | 发布日期: | 2022-06-10 17:06 |
| 发文字号: | 谯政办秘〔2022〕42号 | 有 效 性: | 失效 |
| 标 题: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谯城区发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基地推进乡村振兴农机扶持政策》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区农业农村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8116988 |
| 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647K/202206-00202 |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企业 / 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2-05-24 | ||
| 发布日期: | 2022-06-10 | ||
| 发文字号: | 谯政办秘〔2022〕42号 | ||
| 有 效 性: | 失效 | ||
| 标 题: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谯城区发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基地推进乡村振兴农机扶持政策》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区农业农村局 |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8116988 |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谯城区发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基地
推进乡村振兴农机扶持政策》
的通知
谯政办秘〔202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谯城区发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基地 推进乡村振兴农机扶持政策》已经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谯城区发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基地
推进乡村振兴农机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推动“两强一增”工作,发挥我区农机装备特色优势,增强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机械强农落地生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政策。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27号)要求,以满足农业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持续提升农机购置地方补贴政策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支持范围
(一)在全区范围内,符合支持条件的从事农业生产、加工经营及相关服务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属于地方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二)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的,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或记录在案的农业经营主体,不得申报和享受本规定支持。
三、奖补内容
(一)奖补品种
1.优质蔬菜温室大棚农机奖补。(每乡镇可申请机具每个品种不超过5台。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主动提出申请,提交农业农村局研究确定。)
起垄机、开沟机、大棚王拖拉机(60马力以下)、田园管理机。
2.朝天椒农机奖补。
辣椒移栽机、割晒机、收获机、色选机。
3.中药材农机奖补。
秧苗移栽机。
4.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每乡镇可申请机具每个品种不超过5台。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主动提出申请,提交农业农村局研究确定。)
打(压)捆机、圆草捆包膜机。
5.花茶机械奖补。
花茶烘干机、花茶筛选机。
(二)奖补标准。
1.上述机械必须是2022年度购买产品,经农机服务中心、镇村审核同意后购买的,方可享受地方财政补贴。
2.在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购置补贴基础上,区财政按国补金额的40%进行叠加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购机金额。
3.对于没有进入国家补贴目录的朝天椒生产机械,只要适合我区农业生产需求,可以参照执行。
(三)补贴机具产品资质
优质蔬菜温室大棚农机、中药材农机、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花茶机械必须是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产品。
四、规范申报程序
(一)补贴申请。申请补贴的主体必须是本政策支持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机程序按“自主购机、主动申请、先购后补”方式实施。对于购机户的购机申请,区农机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购买。
购机者应携带所购机具、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购机发票、机具合格证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自主向区农机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
(二)审验公示。区农机主管部门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不建档。购机者应积极配合农机主管部门开展机具核查工作。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农机部门上门核实。
五、附则
(一)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要规范、诚信经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机具核查工作,并对申请补贴产品一致性负责。对采取提供不实产品信息、虚开发票价格、虚购报补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将取消产销企业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对参与违规行为的购机者,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因产销企业违规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二)本规定自区政府发文之日起执行,凡与此文件规定不符的,按此文件规定执行。
(三)审核验收、兑现奖补资金接受审计监督。
(四)本规定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谯城区地方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2.购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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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2年谯城区地方财政农机购置补贴 资金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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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机者信息 |
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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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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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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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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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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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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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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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机具信息 |
机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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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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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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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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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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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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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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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厂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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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动 机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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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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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请者承诺 |
1.本人已知政策规定,对提供的上述信息和购机真实性负责; 2.本人购机申请时须经镇村同意并加盖公章,向农机部门申请备案后方可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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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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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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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人员签字 |
已对购机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核对无误。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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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格 说 明 |
1.获得本表格并经过对外公示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补贴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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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购机证明
谯城区农机服务中心:
系我行政区域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组织机构代码 ,现购买 品牌 (机械),数量 台,符合《谯城区2022年地方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并由我们负责日常监管。现前往贵处办理地方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
特此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村民委员会(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一式四份,区农机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