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牛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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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030T/202205-00144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牛集镇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牛集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25 发布日期: 2022-05-25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030T/202205-00144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牛集镇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牛集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25
发布日期: 2022-05-25
牛集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5 16:30 信息来源:谯城区牛集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牛发〔202264号

 

 

牛集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建设生态牛集,根据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省大气办2022年对全省秸秆焚烧火点实行全年全时段监测,结合空气环境质量保障要求及卫星火点监测情况组织开展专项巡查的精神,实施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年全镇范围内实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全面禁烧,确保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片灰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全年秸秆禁烧督查考核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22312022831日;第二阶段:202291—2023228日。

秸秆禁烧工作的重点时段午季时间:525日到624日,秋季时间:925日到1024

    二、工作原则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标本兼治,堵疏结合,依法惩处原则。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是该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主体,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包村组两委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农户是直接责任人。

    三、工作任务

    1.全面签订禁烧协议。各村要与农户全面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协议书,确保一户不漏、协议签订率达到100%。让群众知晓政策确保全面禁烧目标顺利实现。

2.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广播、微信、手机短信、宣传车、一封信、明白纸小手拉大手等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国家、省实施卫星监测公安天眼和蓝天卫士等设备全天候、全覆盖监视,让广大群众不敢烧、不想烧、不愿烧。

3.落实红白喜事报备。高度关注农村居民操办红白喜事,婚嫁等红事事主事前7日内向网格监管人报备,丧葬、周年等白事立即向网格监管人报备。网格监管人要及时向村、镇网格包保人员报告;村包保负责人要安排禁烧应急队加强防范并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4.认真组织农机托管。发挥合作社作用,加强对收割机手的管理手要服从镇、村合作社调配和管理,按时参加我镇收割,作业符合质量要求,控茬12公分以下。

5.成立禁烧组织、加强现场监控。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队,村党组织书记任队长,确定秸秆禁烧监督员,每行政村合理设置若干个管控网格,每个网格确定一名村干部任网格长,每网格安排4-6名巡查员实行AB对辖区进行不间断巡查,一旦出现火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应对、及时处理。

6.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禁烧是手段,利用是目的,以秸秆机械化粉碎直接还田为主,积极引导群众采取切抛粉碎还田的方式。有条件的村可采用打捆离田方式,坚决杜绝秸秆在田边、路边、沟河边、林边、村边等无序堆放。坚决杜绝在村级及以上道路上打麦晾晒秸秆。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牛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怀伟、梁金仓同志兼任,负责具体业务指导。成立两个秸秆禁烧督查组,第一组环保站人员参加,怀伟带队(负责张沃、大权、蒋楼、桥北、吴老家、安溜、灵子门、大王),第二组执法队人员参加,梁金仓带队(负责牛集、宋老家、郭楼、李集、罗庄、兑井、宋庄),第一组保障车辆为环保站车辆,第二组保障车辆为执法队车,成立一个工作执纪督导组,镇纪委书记茹昊任组长,主要负责督查各村宣传情况、指挥部搭建、禁烧物资筹备情况网格化包保情况、午收夏种进展情、督查镇村干部在岗在位情况、违规违纪、工作不力等问题督导组成员包括:王欣、王珍明、孙红超、孙亚洲,保障车辆为镇政府电动车辆

(二)加大财政投入,积极筹备物资

根据我镇实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宜采用切抛粉碎还田打捆离田的方式。对各村午季秸秆禁烧拨专项经费每亩5,经费主要用于宣传、巡查、值守、物资筹备、秸秆清运、镇村干部伙食补贴等开支各村在规定时间完成搭建指挥部,合理选点,深入田间地头,确保发挥值守看管效果,完备防火应急物资(每个指挥部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2个、铁锹4把、扫帚4把、大水桶2个、三轮洒水车1禁烧农机托管网格图必须通电有灯,有床,明确1部旋耕机待命,并同机手签订协议,保证随叫随到根据村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指挥部。禁烧期间,每个指挥部必须有一名干部在岗带班,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守。每个网格必须明确流动巡查人员,不间断巡查。

(三)强化责任,落实包保责任制

1.人员包保实行镇村干部全员包保,全员参战,划片包干,层层落实禁烧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

2.机械包保以自然村组为单位,及时足额配齐所需机械。机械配齐后,每台机械均由包村组干部统一安排和调度,干部包到机械,机械包到地块。

(四)加强部门协作,抓好工作落实

镇纪委、组织、财政、环保、农综站派出所中心校、卫生、安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配合镇党委政府,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五)奖惩到位,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1.我镇参与督查人员按照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障性经费参照执行

2.参与禁烧人员要在岗在位,各村严禁出现着火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按牛集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考核奖惩办法》执行。禁烧重点时段,被国家省卫星监测发现火点并认定的,给予村书记免职处理;给予村包组干部免职或依法罢免处理;镇包村班子成员按区有关规定处理;镇包村干部和镇其他责任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因工作不力,禁烧失控,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被市、区、镇督查组巡查中发现焚烧现象的(包括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每处班子成员镇包村干部、镇其他责任干部、村书记、村包组干部分别为50050030010001000给予村网格化包保干部组织处理。凡是被市、区、镇督查发现一次不在岗给予罚款200元;两次不在岗,给予罚款500元;三次不在岗,给予罚款1000元,并给予组织处理。

3.在秸秆禁烧期间,无特殊情况不经镇主要领导批准不得请假严禁饮酒,如有违反,从严从重处理,均给予党政纪处分。

4.秸秆禁烧期间实行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日报告制(零报告制度),各村要明确专人,按照填报要求于每日下午4:00,将日报表报镇农综站王颖汇总。

 

附件:1.牛集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牛集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考核办法

3.牛集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严肃纪律规定

4.牛集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镇村包保网格

 

 

                  中共牛集镇委员会

                      牛集镇人民政府

                   2022520

 

 

 


附件1

牛集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牛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  涛(党委书记)

李洪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中献(人大主席)

 西(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倩(党委副书记)

 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曲英豪(党委委员、组织

陈金友(党委委员)

 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蒋成彬(党委委员

黄振军(人大副主席)

          鹏(副镇长)

杨瀚冰(副镇长)

吕红伟副镇长

 怀  伟(环保站站长)  梁金仓(农综站长)

李运超(派出所所长)    党政办主任)  

邱明奇(财政所所长)  马德(中心学校校长)

王品全(国土所所长)  徐新利(畜牧站站长)

马文良(执法队队长)  靳继明(市场所所长)

张晓飞(司法所所长)

            各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环保站,怀伟、梁金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环保站、农综站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业务指导。

     

 

 

 

 

 

 

 

 

 

 

 

 

附件2

牛集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督查考核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实落细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效果,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制订本办法。

一、强化领导、建立组织。

成立督查组,查组负对全镇秆禁烧工作、镇村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24小时督查在督中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擅自脱岗失职渎职等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做到禁烧重点时段午收间:525日到624日,秋收间:925日到1024间断、全覆盖督查。

二、细化工作、严明纪律。

)思想高度重视。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把秸秆禁烧和综合用工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各村是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实行镇、村、组级网格化管理督查组要严于律己、敢于担当,对所有村开全方位督,严格监管,不留死角,确保督查各项工作措施到实处,坚决打赢秸秆禁烧攻坚战。

(严明工作纪律。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所有干部请假需报镇主要领导审批。镇、村网格包保人员在督查时必须10分钟到岗,重点时段期间,凡是被市、区、镇督查发现一次不在岗,给予罚款200元;两次不在岗,给予罚款500元;三次不在岗,给予罚款1000元,并给予组织处理。因事请假一天扣工作经费100元。禁烧期间严禁饮酒,如有违反,从严从重处理

各村要精心组织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禁烧应急突击,按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层层实责任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一)午收、秋收期间重点时段督查

午收间:525日到624日,秋收间:925日到1024日。

1.秸秆禁烧前期重点督查村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包括宣传动员、网格化监管、托管服务协议(合同)签订、应急预案制定、指挥棚工具配备,以及禁烧协议签订等情况。

2.秸秆禁烧重点督查镇村干部、网格值守人员在岗在位网格化责任制落实情况和进度农机调配及应急事件的处置情况

3.秸秆禁烧期重点督查秸秆焚烧隐患和隐患消除情况督查种植和综合利用及五边清理情况。

(二)非重点时段常态化巡查

镇环保站组织人员,开展常态化督查,重点是发现和认定火点。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环保绩效环保绩效分值每月15凡国家、省卫星监测和省督查发现火情并被认定为火点的扣10分。市、区督查发现并通报的一处火点扣3分,镇督查发现并通报的一处火点扣1分,直至15分扣完为止。

四、火点认定,责任追究。

国家、省卫星监测火点,市、区督查发现的火点由上级主管部门认定,根据上级文件处罚镇督查发现正在燃烧又无网格人员现场处置的,或已燃烧又无及时消除焚烧痕迹的,不计大小,均认定为火点

坚持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末位重处的原则,以铁的纪律保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顺利进行。

1.被国家省卫星监测发现火点并认定的,给予村书记免职处理;给予村包组干部免职或依法罢免处理;镇包村班子成员按区有关规定处理;镇包村干部和镇其他责任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因工作不力,禁烧失控,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被市、区督查组巡查中发现焚烧现象的(包括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每处班子成员包村干部、镇其他责任干部、村书记、村包组干部分别为50050030010001000给予村网格化包保干部组织处理。

2.镇督察组发现焚烧现象的,每处罚村网格包保人员200元,三处以上的给予组织处理。

 

 

 

 

附件3

牛集镇2022年秸秆禁烧严肃工作纪律规定

 

为做好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市、区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规定如下

一、严肃政治纪律。各村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村书记是第一负责人,网格村干部对所分包村禁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镇、村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深入一线,现场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

二、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禁烧期间严格执行区纪委有关文件精神,镇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镇实施方案和督查方案要求,发挥职能作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筹调度下,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三、严禁擅自脱岗。秸秆禁烧期间,镇村包保人员以及各村所有包保、应急、帮扶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岗位。所有参与秸秆禁烧工作人员要按照镇党委、政府部署,深入一线,工作在田间地头,并保持24小时全天候通讯畅通,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否则依纪依规处理。
    四、严守工作纪律。村包保人员、应急人员、农机手和帮扶人员驻村期间,一律不准饮酒,不准使用明火;驻村工作人员不准给基层增加负担、不准给群众添麻烦;不准利用秸秆禁烧名义,违反财经纪律开支。
    五、严格落实责任。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秸秆禁烧实施方案和督查方案的内容要求,认真履行责任。通过全天候、不间断巡逻督查,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如实上报。督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不得接受吃请或请吃。
    六、严格责任追究。党员、干部、教师、医护人员、退休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家庭、精准扶贫户、低保户、五保户、计生奖扶户、享受国家财政补助人员、环卫工人及社区矫正人员等必须自觉遵守秸秆禁烧各项规定,不得焚烧自家秸秆。在带头自家不烧的同时,还要带动、引导亲属和邻居禁烧。上述人员出现秸秆焚烧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及镇督查方案,给予相应罚款、取消补贴及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七、严管工作经费使用。对各级财政安排的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将秸秆禁烧工作经费用于其他办公经费等支出。
    八、严格督促检查。对因宣传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出现焚烧火点的村,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纪律、不听调度、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各类工作人员;对慢作为、不作为、履行职能不力的镇直单位;对违规使用秸秆禁烧工作经费的村;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事故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