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房屋征收补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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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2MB0L35181T/202112-00004 组配分类: 房屋征收决定
发布机构: 谯城区征收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魏园路北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5-14 发布日期: 2021-12-27
索引号: 12341602MB0L35181T/202112-00004
组配分类: 房屋征收决定
发布机构: 谯城区征收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魏园路北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5-14
发布日期: 2021-12-27
关于魏园路北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2-27 17:35 信息来源:谯城区征收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谯政〔2021〕46号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魏园路北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项目范围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征收魏园路北段地块实施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实施范围:魏园路北段道路中间铺面房

二、该项目的征收工作由薛阁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组织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人予以征收补偿。

三、本决定下达后,有关土地、房产等部门不再受理该项目实施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产权登记及其他行政许可。

四、如对本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当事人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5月14日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