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谯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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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292J/202110-0009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谯东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本级文件】关于印发《谯东镇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谯东政〔2021〕87号
发文日期: 2021-10-22 发布日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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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谯东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本级文件】关于印发《谯东镇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谯东政〔2021〕87号
发文日期: 2021-10-22
发布日期: 2021-10-22
【本级文件】关于印发《谯东镇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21:11 信息来源:谯城区谯东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谯东政〔2021〕87号

 

关于印发《谯东镇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谯东镇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谯东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1日

 

 

 

谯东镇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最后一公里”,形成以环境监督长为“点”,以河长、林长等为“线”,以镇党委政府为“面”,全面覆盖、重点突出、领导有力的体制机制,建立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环保监管格局,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以下简称“环境监督长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监督、督查监督和专项监督等监督体系为目标,以解决河长和林长职责之外的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不断完善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依法推进环境监督长制建设,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做到于法有据、合法合规。

坚持专群结合。以专带群、依靠群众,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提高发现问题能力,筑牢生态环境治理的“人民防线”。

 

坚持人技同防。充分发挥监督长“探头”作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构建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二、工作目标

总结市中心城区网格包保机制,结合“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反应灵敏、处置有力的环境监督长制,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

三、组织形式

(一)建立监督网格体系。以行政村基础,形成乡镇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网格体系。

(二)设立环境监督长。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村级环境监督长”,由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人员担任,人员不足的,由所在区域河长、林长担任,做实基层环保队伍力量。依托“邻长制”,及时排查、发现、上报辖区内各类生态环境问题。

四、职责任务

(一)环境监督员职责任务。主要职责是发现和上报辖区内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做好登记上报生态环保工作站。

在大气污染方面:

1.餐饮单位无油烟净化设施、作业时未开启油烟净化设施、没有掩门经营、油烟直排。

2.焚烧垃圾,露天烧烤。

3.禁燃区内燃用散煤。

4.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5.油漆喷绘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6.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

7.道路积尘,石材露天切割。

8.药材露天切割、筛分、粉碎,易产生粉尘物料露天堆存。

9.建筑工地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

1.工业废水不达标排放。

2.畜禽、水产养殖污水乱排。

3.向雨水排水口倾倒餐厨垃圾。

4.雨水口晴天有污水。

5.雨污管网破损。

6.沟渠堵塞。

7.水体黑臭。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1.工业固体废弃物随意倾倒。

2.医疗废弃物违规处置,

3.建筑垃圾乱倒乱放。

4.污泥处理不达标,违规使用。

5.化学危险品等废弃物非法填埋。

噪音、异味等其他各类生态环境问题

(二) 环境监督长职责任务。负责落实辖区内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销号,及时做好登记,上报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环境监督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镇生态环境问题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详见(附件1)。

(二)健全工作机制

及时处置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一般性的立即整改,较为突出的列入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时限、标准、责任,确保改彻底、改到位;落实发现、排查、登记、上报、处置、验收、销号闭环管理机制,确保责任明确、无缝衔接。

(三)接受社会监督

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环境监督长名单、监督电话等内容。社会公众可通过“12345"市长热线反映环境监督长履责情况。

 

附件:谯东镇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谯东镇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

工作领导小组

 

组  : 左登堂  镇党委书记

杨紫怡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聂豪杰  镇党委副书记

冯  丽  镇党委副书记

宋  健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张  辉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  广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孙修民  专职信访副 书记

左凤华  副镇长

张  迪  副镇长

成  : 王运启  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马奥琪  镇环保工作站站长

张  鹏  镇执法队队长

田景高  镇派出所所长

张  秀  镇司法所所长

孟  妤  镇党政办主任

王自强  镇财政所所长

吕  军  谯东供电所所长

任  雷  谯东卫生院院长

郭鹏飞  镇中心校校长

宋效杰  辛集村党委书记

闫瑞成  闫窑村党委书记

王文立  余集村党委书记

 

王  显  大寺村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站办公室,由马奥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