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农业农村局 > 负责人解读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679M/202109-0000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意见
名称: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解读:亳州市谯城区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03 发布日期: 2021-09-03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679M/202109-0000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意见
名称: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解读:亳州市谯城区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03
发布日期: 2021-09-03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解读:亳州市谯城区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03 14:46 信息来源: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解读:亳州市谯城区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

 

一、起草依据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建村〔2021〕47号)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部署要求,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压实农村宅基地属地监管职责,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高农房品质,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意见。

三、文件起草过程

在制定《意见》过程中,区农业农村局在认真研读中央、省、市等有关文件的基础上,积极学习涡阳县、泾县等地先进经验,先后征求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乡村振兴局意见,经认真宣传,实地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后,最终经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报区政府审批印发《意见》。

四、工作目标

强化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厘清部门和乡镇政府的监管职责,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进一步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进程,为乡村全面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五、主要内容

充分认识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压实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责任,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完善农房功能,提高农房品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于整体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高农民居住品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认真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以及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有关要求。包括,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明确统一测绘标准;强化农村宅基地“四到场”监管;坚持“避害”的选址原则和生态友好、环境友好与邻里友好思路;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营造留住“乡愁”的环境;提升村容村貌;推进供水入农房;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农房与村庄建设管理;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等。

六、创新举措

对于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我区采用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的方式,督促乡镇落实主体责任,满足群众合法宅基地申请的同时坚决避免各类违法违规现象出现。区农业农村局月初统计各乡镇上月审批数据,将审批明细报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宅基地中队,由其开展常态化动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属地政府,由属地政府抓好整改,形成宅基地审批、监管的闭环管理。同时《意见》将新农村建设、农村改厕、宅基地审批、农房户型等业务工作统筹安排,统一推进,有利于发挥部门优势,整合多方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七、下一步工作

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意见》精神落到实处。

   解读人:怀雪峰        联系方式:552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