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谯城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实施方案》(谯政办秘〔2021〕6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中央1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文件决定,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三)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文件《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皖农医函〔2020〕276号)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生猪调出大县要尽快制定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的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生猪调出大县要尽快制定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施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目的是充实基层动物防疫技术力量,全面提升基层动物防疫技能,解决动物防疫难题,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确保全区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一)形成初稿。2020年11月—2021年1月,区农业农村局在认真研读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文件,多次召开座谈会,领会文件精神,形成《实施方案(初稿)》。
(二)征求意见。先后征询市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政办意见和建议,多次修改,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三)合法性审查。《实施方案》经过了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
(四)成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资格审核小组,经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报谯城区人民政府,经区政府领导研究同意后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工作目标
充实基层动物防疫技术力量,全面提升基层动物防疫技能,解决动物防疫难题,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确保全区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六个方面,一是总体思路,包括两个方面,明确招募对象和招募条件;二是招募程序,首先发布招募公告,然后个人申请,由乡镇推荐,区农业农村局资格审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核;三是招募原则;四是招募数量及岗位,全区择优招募21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五是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职责;六是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待遇。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由区农业农村局成立资格审核组,择优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工作开展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考核,确保发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工作职能;补贴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审核后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