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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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MB1631568D/202406-00022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退役军人 / 其他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21 发布日期: 2024-06-21
索引号: 11341602MB1631568D/202406-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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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退役军人 / 其他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21
发布日期: 2024-06-21
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6-21 17:28 信息来源: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严肃财经纪律,节约经费开支,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现就我局财务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本着增收节支,堵塞漏洞、民主管理、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合理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2.财务支出审批程序:由具办人填报、分管局领导初审、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由分管财务局领导签批后,方可进行报销。

3.凡涉及较大的财务性开支事项,或非正常开支,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政府采购或按规定程序执行(正常的日常性、事务性开支除外)。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的,由办公室向局局党组会议参会人员征求意见并征的有效意见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办理。

4.因公外出要出具上级通知或相关情况说明。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银行转账外,全部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要一事一报,不的混报。

5.差旅费和出差补助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100元,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80元,不再报销餐饮和市内交通费。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不在享受伙食费和市内调通费。

6.局内组织的工作人员到乡镇各种督导、检查、考核等,实行审批制度。由出差人员填报审批单,表明出差去向、事由、人员、依据等,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登记记录“三公”经费网上监管平台。到乡镇出差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50元。

7.二级机构是预算单位实行拨款报表制度,每月二级机构按时上报收支结余情况;二级机构不是预算单位的实行报账制度,由局本级统一记账,依据当月支出原始单据作为记账凭证。

8.本制度只适用于局财务支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