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高温时节已经来临,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城乡自办宴席管理工作,近日,谯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乡自办宴席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城乡自办宴席聚餐培训和备案指导工作,落实城乡聚餐厨师备案登记,督促辖区内的流动厨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业。督促食品安全“四员”检查城乡聚餐厨师备案、体检、培训情况,城乡聚餐厨师和帮厨人员岗前健康状况。检查聚餐活动及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用水情况等。
与此同时,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积极督促聚餐举办者在聚餐期限定期做好聚餐场所、炊具、餐饮具等设备设施的消毒防疫工作,每天做好消毒防疫记录。聚餐场所应设立洗手池,配齐灭菌、消毒用品,从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 各乡镇街道食安办牵头,组织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对自办宴席者进行督促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置。如发现占道等问题,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如出现扰民等问题,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置;如发现三无、过期、变质食品,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给予罚款;如果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造成刑事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