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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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599/202101-00027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14 发布日期: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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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14
发布日期: 2021-01-14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4 08:57 信息来源: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区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推动政府工作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渠道,是政府依法接受人民监督和法律监督的具体体现。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回复工作。

二、规范领办程序。各承办单位要对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登记表和交办单,逐件进行清点、核对,如发现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议案建议或提案,在接到议案建议、提案5个工作日内,向区政府督查室提出书面转办意见,经同意后方可退回。由区政府督查室报区政府分管领导重新确定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得自行转办。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转办申请的,不予退回。

三、强化办理内部运行机制。各承办单位接到议案建议和提案后,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办理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牵头科室和日常工作联络员,并将单位承办的人员名单于收到议案建议、提案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区政府督查室。

四、强化办理协商机制。各承办单位收到议案建议、提案后应主动与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联系,充分听取代表或委员的意见建议,准确掌握其主要意图,共商解决办法,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保证代表、委员所提问题取得实效。对办理完结的事项,承办单位必须要与代表或委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代表或委员的反馈意见,提高办理满意度。

五、强化办理协作机制。主办单位负责办理议案建议或提案中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主要问题,并汇总回复;需要其他单位共同办理的,由主办部门牵头,主动联系协办单位协商办理;协办单位应及时向主办单位报送本单位职责内的办理情况。主办单位将办理情况汇总整理后报送至区政府督查室。

六、规范回复格式。复文要严格遵照规范化的格式(见附件1、2)。复文要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D”标出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不能办理的,用“C”标明;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D”标明。

七、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满意度。办理所有议案建议和提案要做到件件有答复,不得超时回复;办理难度较大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可以边回复边办理,或先回复办理方案再进行办理。答复函要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答复内容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

八、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各承办单位要把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明确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全力推动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对重点建议和提案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要明确专人办理,切实做到每件议案、建议和提案有人管、有人办。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已纳入单位年度效能考评,年终由区政府督查室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并将其作为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业绩得分的依据。

九、严格办理回复时限。协办单位要2020年7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办理情况主动报给主办单位,同时报区政府督查室;主办单位汇总协办单位意见后,于2020年8月15日之前书面向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答复办理情况,同时抄送区政府督查室、区人大或区政协各一份。对一些难度较大、不能如期办复的,应及时形成书面延期申请报区政府分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到2020年9月30日前回复。

办理过程中,如需协调服务,请与区政府督查室联系。

联系电话:5538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