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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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MB1689575M/202012-0003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李发海对《谯城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15 发布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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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李发海对《谯城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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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李发海对《谯城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15 11:04 信息来源: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李发海对《谯城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2020年2019年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李发海对《亳州市谯城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管理实施方案》进行解读,解读情况如下:

政策制定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亳政秘〔2015〕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起草过程:

 

为规范我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跨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政务信息系统的应用与考核,依据《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亳州市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亳政秘〔2015〕33号)文件精神由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起草了《谯城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征求了60多家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经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局分别进行了合法性、公平性审查。

 

工作目标:

(一)对于建设资金超过30万的信息化项目,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将依据工作程序,对整体方案的合规性、经济性和技术性进行审核,形成批复文件,同时批复文件将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依据之一。

(二)确定项目责任人,并明确其项目建设管理职责。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实施,原则上不 得变更。

(四)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应当对信息化项目实行跟踪检查,主要检查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

 

注意事项:

本办法适用于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的信息化项目。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化项目包括公共信息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含楼宇综合布线和机房等)、云服务平台(含各类数据库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等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项目及运营维护。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审批、建设、运行和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并联管理。区财政局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的资金使用进行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