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 部门解读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647K/202011-00231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区住建局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26 发布日期: 2020-11-26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647K/202011-00231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区住建局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26
发布日期: 2020-11-26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区住建局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6 09:06 信息来源: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 起草背景

2020年发生多起农村房屋垮塌的安全事故,为保障农村居住安全,根据《亳州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亳政办〔2015〕4号)和《亳州市谯城区农村建房管理实施细则》(谯政办秘〔2015〕16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起草本管理办法。

二、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自2020年6月6日古井镇张集村发生农房坍塌致使两人遇难以来,全国各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农房坍塌事故,伤亡惨重。为避免再次发生农房坍塌事故,我局根据市区两级工作安排,加强农村住房安全管理工作,起草制定本办法。

该办法主要解决农房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如房型设计阶段应当遵循《安徽省农房设计技术导则》和《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等标准,不得擅自更改施工图纸。施工阶段设立施工承揽方最低标准,多层或大面积及大跨度房屋映提供乡村规划许可证并委托有资质的施工、监理、设计和勘察单位,同时要提供经过图纸审核的施工图纸。办理相关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文件制定过程中考虑到区住建局管理面小,因此将乡镇政府列为主要监督机构,由乡镇政府负责农村住房规划建设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专业技术力量,对农村建房提供技术服务指导。

三、 文件起草过程

文件编纂完毕后,由我局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后经党组研究,上报区政府。

四、 工作目标

确保农村村民住房安全。

五、 主要内容

一是规范住房设计环节,不得擅自更改施工图纸;二是规范施工管理,制定施工承揽方最低标准,并要求建设过程中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三是要落实乡镇监管机构和人员,做好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四是把好竣工验收,乡镇组织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入住。

六、 创新举措

制定本管理办法给农村村民建房提供了专业指导,保障了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开展全区农村住房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区农村住房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求产权人及时修缮、整治,避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