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覆盖城乡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三大基本养老保险之一。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谯城区于2011年开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建立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谯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有那些?
自2011年以来,谯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已实施10年。截至目前,全区共参保90余万人,其中:参保缴费70余万人,基金结余9亿多元(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待遇人员达22万人,年发放养老金待遇3亿多元(主要是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险作为全区32项民生工程之一,每年参保缴费任务为53.5万人,收缴保费约1.3亿元,积累个人账户资金,为居民领取更高养老金待遇打好基础。
3.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自然年度参保缴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城乡居民自愿选择、自主缴费。100元只适用于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保费档次。
5.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享受什么样的政府补贴?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50元、缴400元补60元、缴500元补70元、缴600元补80元、缴700元补90元、缴800元补100元、缴900元补110元、缴1000元补120元、缴1500元补150元、缴2000元及以上的补200元。参保人在缴费年龄段内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缴费的允许其补缴,但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如何办理?
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办理参保登记。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乡镇(街道)社保所或县区居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7.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后,如何办理缴纳保险费?
参保人员应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于当地规定的缴费期内,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存折(卡)。
第一种预存代扣制方式。参保人员自行前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作银行,将选定的缴费金额,足额存入个人账户;
第二种网银转账方式。参保人员可将选定的缴费金额,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足额转入个人账户。
第三种“皖事通”APP方式。“皖事通”APP是对接“安徽政务服务网”的手机版。参保人员通过手机下载安装“皖事通”APP,个人注册登录后,进入“首页”界面,点击“我的服务”、“更多”;搜索“新农保缴费”,进行查询;选择认证方式,认证成功后,进入“2020年亳州市新农保缴费区县导航”,并根据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是怎么组成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补助的那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银行利息)÷139(计发系数)
9.按照自己选择的缴费档次,60岁时能领到多少养老金?
养老金的领取可参阅我们为您测算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对照表》(帮您算一算,选择不同的缴费标准,您每月能领取多少钱)。
10.怎么才能领取更多的养老金?
想领取更多的养老金,当然要选择更高的缴费档次。2020年,省政府把最高缴费档次提高了6000元,如果您按这个档次缴费15年,目前可以领到900多元,随着基础养老金的提高,还会领的更多,这个待遇水平已经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11.政府为哪些人代缴养老保险费?
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二级以上)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由区政府按100元档次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补贴。
对计划生育贴别扶助对象中失独夫妇,区人民政府按最高档次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
12.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的缴费标准可以变更吗?
可以。参保人员若需调整缴费金额,应在进行当年缴费前办理缴费档次变更登记手续;当年未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度选定的缴费档次进行扣款;当年已经完成缴费后变更的缴费档次将在下一年度扣款时生效。对于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到龄当年需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13.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
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并将需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存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存折(卡)。
1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录项目信息有哪些?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录项目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养老金支付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利息信息、转移接续信息、终止注销信息等。
15.哪些资金可以计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各级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和对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及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1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如何计息?
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目前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资助等资金按到账时间记账,从次月开始计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结息年度。
17.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 周岁、按规定缴费,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开始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2011年7月1日),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多缴可相应计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且每多交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5元。
18.如何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参保人员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时,由村级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在当月月底持本人的社保卡或银行存折(卡)到相应银行网点领取。
1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由什么构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2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是多少?
2018年以来,我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以后,我区将根据国家省部署,适时调整。
2020年1月起,65岁以上基础养老金加发2元,也就是每月112元。
21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对待遇领取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对待遇领取标准有异议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县区居保机构提出重新核定申请。居保机构应及时受理,重新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局面反馈待遇领取人员。确需调整的,需待遇领取人员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22.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个人账户资金怎么处理?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退还个人账户全部本息,并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个人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23.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个人账户资金怎么处理?
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并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个人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死亡后多领取的养老金从丧葬补助金中扣除)。
24.城乡居民跨地区流动,个人账户权益是否受损?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终身不变。无论在哪里缴费,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不会受损。
2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缴费期间户籍迁移到本县范围以外的参保人员,需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参保人员应到转入地村(居)委会或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需携带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26.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跨地区转移保险关系吗?
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
2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个人缴费是指参保人按规定缴费的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是指有条件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补助或资助;政府补贴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
28.对虚报冒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行为,怎样处理?
对于虚报冒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责令退回虚报冒领的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以诈骗罪论处。
29.什么情况下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办理参保变更登记手续?
参保城乡居民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应办理参保变更登记手续。
3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如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也可到乡镇(街道)人社所或县区居保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1.什么情况下应终止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3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应由谁为其办理注销登记申请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应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规定时限内(1个月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到死亡参保人员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3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申请手续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应提供的资料包括:(1)医院出具的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3)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原银行账户支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还需提供指定金融机构的其他账户信息。
34.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怎样查询参保信息?
目前可提供个人参保信息查询的渠道主要包括:到县区居保机构直接查询及其服务电话查询,或登录“皖事通”手机APP进行查询。
35.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对个人账户记录有异议的应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有异议的,可向县区居保机构提出核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保机构应及时受理,进行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参保人员。
36.谯城区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电话: 5536961、551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