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方式、收费 状况等信息。对 于事项受理后依 法需要公示、听 证、招标、拍卖 、检验、检测、 检疫、测绘、鉴 定、专家评审等 的,应在受理通 知书上注明(包 括所需时限),
告知申请人。 受 理不通过,打印 不予受理通知书 ,不予受理通知 书应提供事项名 称、办件编号、 受理时间、受理 机构、受理人及 联系电话、不予 受理理由和依据 等信息,并加盖 实施机关专用印 章,送达申请人 。 对申请材料不 齐全或不符合法 定形式的,应当 场告知需要补正 的全部内容,并 出具一次性补齐 补正告知书,由 申请人补正后予 以受理。申请材 料中的错误可以 当场更正的,应 请申请人当场更 正。对不能当场 告知需要补正的 全部内容的,应 在5日内出具一次 性书面告知书;
逾期不告知的,
自收到申请材料 之日起即为受理 。补齐补正通知 书应提供办件编 号、受理时间、 受理机构、受理 人及联系电话、 承诺办结时限、 需补齐补正材料 目录以及每个材 料所需的数量、 性质(原件或复 印件)、如何补 正等信息。申请 人补齐补正材料 后再来办理时,
可直接调出补齐 补正办件继续办 理。 网上办理的 ,通过短信、移 动终端等渠道告 知申请人。 能够 当即办理的政务 服务事项,可直 接出具批准证件 文本,不再出具 受理通知书。依 法经下级行政机 关审查后上报的 ,受理通知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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