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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区数据资源局解读:《谯城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25 发布日期: 2020-09-25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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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区数据资源局解读:《谯城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25
发布日期: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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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数据资源局解读:《谯城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9-25 10:00 信息来源: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家机构改革部署,谯城区于2019年2月成立亳州市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依据《亳州市谯城区数据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谯办2020〕6号)第三条“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拟定全区信息化、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审批、建设、运行和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并联管理。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该办法的制定重点围绕我区的信息化发展前景,统筹规划、节约经费,为下一步数据共建共享、互联互通,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为加强我区信息化统筹及规范建设,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亳政秘[2015]33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亳政秘[2016]29号)、《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起草《谯城区政务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我局广泛征求了财政局、发改委、招标中心等区直单位的意见,并请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分别对该《办法》的合法性、公平性进行审查。该办法经区政府第14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以区政府的名义印发(谯政秘[2020]79号)。

四、工作目标

整合数据资源,高效利用财政资金,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效率。

五、主要内容

.政务信息化项目包括公共信息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含楼宇综合布线和机房等)、云服务平台(含各类数据库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等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项目及运营维护。

2.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和30万元以上自筹资金的信息化项目实行报批。项目建设单位于每年7月底之前向区数据资源局申报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使用自筹资金超过3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在项目实施前2个月申报),并提交《谯城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申报表》、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概算。 

3.数据资源管理局对项目的规划合理性、资源共享性、建设可行性及其投资概算进行审查;对项目的建设、运行、维护进行监管。

4. 区财政局对经区数据资源局审查批准的政务信息化项目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管理监督。

5.未经区数据资源局审查批准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区采购中心一律不予招标采购。

6. 投资60万元以上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应对设计方案进行招标。

7.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工程监理制。

8. 建设单位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建成后的运维考核。

六、创新举措

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为数据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打基础,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数据应用支撑。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为保障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行,我局拟建设《谯城区信息化CMSS一体云平台》(CMSS 是指建设、管理、监督和服务),用科技手段对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管理,把我区的信息化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现正申请《平台》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