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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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69107151XA/202007-0002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负责人解读:《谯城经开区2020年禁燃禁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7-04 发布日期: 2020-07-04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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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负责人解读:《谯城经开区2020年禁燃禁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7-04
发布日期: 20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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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谯城经开区2020年禁燃禁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4 15:44 信息来源:亳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通知》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办公室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负责人解读:《谯城区切实做好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为改善环境,全面做好谯城经开区近期烟花爆竹(大盘香)禁放工作,持续巩固烟花爆竹禁放成效,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通知》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不断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谯城奠定坚实基础。

《通知》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值守、谁主管谁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有效遏制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拒绝购买、携带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严厉査处违法违规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实现经开区内“零燃放”的工作目标,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通知》内容:

(一)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规划建设局、企业服务中心、经发局、城管执法分局、办公室、园区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

1、媒体宣传。各微信工作群通过微信群互动等多种形式,对禁放规定进行集中宣传,形成正确與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2、重点区域宣传。在工地、商住小区、影剧院、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医院、殡仪馆、汽车销售门店等重点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禁放宣传工作。

(二)全面强化整治清理

安监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管,禁放区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园区派出所要加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预防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予以依法查处。

(三)提前消除违规燃放隐患

各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加大宣传,张贴标语、横幅,散发彩页,让有关企业做出承诺,提前消除企业单位违规燃放隐患;要及早了解掌握辖区红白喜事、搬家、购车、庆生等易发生违规燃放行为信息,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前消除违规然放隐患。

(四)严查违规燃放行为

建立以园区派出所为主、城管执法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查处机制,加强对违规燃放高发区域和时间的巡查,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和市民举报的违规燃放行为,迅速反应、及时查处、依法处理。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左登堂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局、室、中心派出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杨东超兼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商住小区及环卫。由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安排落实各商住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各出入口、车库出入ロ、通告栏、单元门、电梯内张贴禁放公告,确保禁放宣传商住小区、商户、家庭全覆盖,确保禁放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做到零燃放。组织环卫工作人员做好责任区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开展禁放宣传工作,严禁保洁员焚烧垃圾、柴草等行为。

2、在建工地项目。由规划建设局负责安排落实所有在建项目的禁燃禁放宣传和管控。

3、建成、投产企业项目。由经济发展局负责安排落实所有建成投产项目的禁燃禁放宣传和管控。

4、谯城经开区(园区)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明确违规燃放法律责任;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对举报查实的给予奖励;依法开展违规燃放、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执法检查。重点管控时段组织派出所民警开展巡防巡查,对违规燃放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

5、安监分局、市场监管所。负责全面排查城区内是否存在烟花爆竹违规销售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非法生产经营、零售烟花爆竹举报、登记、查处反馈制度。

6、城市管理园区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因燃放烟花爆竹毁坏城市绿化、市政公共设施等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对宾馆、酒店、商户等临街单位和个人违反政府“门前三包责任制”不告知、不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处罚。

7、财政分局。负责保障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经费和举报奖励经费。

8、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

1、成立督察组。由经开区副主任程东亚同志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卢若飞、余岩等同志任成员,对经开区管辖范围禁放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重点督导检查有关单位部门的禁放烟花爆竹组织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发动、执法查处、工作保障等方面工作。

2、督导检查时间。1月1日至3月31日时段。

(四)做好工作保障强化工作纪律

1、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调度,按照负责内容要深入实地检查,确保各自管辖范围内禁放工作落实到位。

2、强化保障。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参与烟花爆竹禁放的非在编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0元禁放工作保障性经费,由所在单位据实核发,严禁借机私发钱物。

3、严明纪律。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落实工作开展,不得擅自顶替、缺岗。

4、反馈督办问题。对市区督导组反馈及交办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并予以回复。

5、及时报送信息。要求各责任部门,每天下午5点前将当天禁燃禁放工作情况报送至谯城经开区禁燃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