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活动
要以遏制死亡安全事故为目标,特别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曝光,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
(二)开展安全责任主题行活动
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情况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进行通报。要组织媒体记者集中报道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等工作实施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及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活动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积极宣传推广利于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促进设备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特别在煤矿、化工、危险化学品、交通、消防、建筑等领域广泛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使社会公众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
(四)开展依法治安主题行活动
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组织媒体记者对各地、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采访,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邀请媒体记者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纪实报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坚持正确导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牢坚持党性原则和正确舆论导向,会同传统媒体策划、推出一批有针对性的宣传报道议题,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创新方法手段,切实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三)突出重点,务求活动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防范遏制安全事故、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推进安全领域发展改革、安全宣传“七进”活动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家庭、公共场所,努力使各项活动取得真正实效,切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