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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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MB1624675Q/202005-0002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 通知
名称: 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锋民解读-关于印发谯城区医疗保障两机构一账户等六个负面清单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05-27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602MB1624675Q/202005-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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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 通知
名称: 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锋民解读-关于印发谯城区医疗保障两机构一账户等六个负面清单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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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锋民解读-关于印发谯城区医疗保障两机构一账户等六个负面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 08:49 信息来源: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建立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管理风险防范机制,圈定违规行为,防范基金风险,特制订此文件。

二、起草依据

6个负面清单根据《社会保险法》、《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我省有关规定制订,分别针对6个责任主体,包括医保经办机构及商业保险公司、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基金专用账户、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三、起草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区医保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后,形成此文件

四、工作目标

规范医保经办机构、协议医药机构和医共体牵头医院基金专用账户服务行为,规范参保人员就医报销行为,强化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五、主要内容

负面清单共78个子项目, 涉及经办机构的有制度建设、基金稽核等15个,涉及定点医药机构的有收费类、报销类、住院类、库存管理类等48个,涉及医共体账户的有账户管理、审计监督等7个,涉及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有缴费责任、财务报表、就医行为等8个,均明确规定了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禁止情形。

六、创新举措

分别针对6个责任主体,包括医保经办机构及商业保险公司、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基金专用账户、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制定详细负面清单,进行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各方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负面清单纳入谯城区医保局日常稽核和基金监管工作重点,作为医保有关机构、参保单位和个人履行责任义务的对标依据,一旦越线将严肃处理。


解读人:马锋民    联系电话:0558-303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