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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玉全解读:《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2-26 发布日期: 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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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玉全解读:《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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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玉全解读:《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6 09:13 信息来源: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解读人: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玉全

一、起草依据

根据《全国人口普査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ロ普査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等文件精神。

二、起草过程

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査工作的通知》(亳政办秘〔2020〕6号)精神,借鉴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査工作经验进行起草,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进行了修改。该《通知》已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同意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三、主要内容

《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共分五个部分:

(一)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工作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组织领导

由各乡镇(街道)、谯城经开区、各部门按照“全区统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进行组织实施。

 

(三)经费保障

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四) 宣传动员由区统计局会同宣传部门做好普査宣传策划与组织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坚持依法普查

2.确保数据质量

3.提升信息化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谯城经开区管委会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谯城经开区管委会,有关区直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也可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聘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