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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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65150/201912-0004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谯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1-13 发布日期: 2018-11-13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索引号: 003165150/201912-0004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谯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1-13
发布日期: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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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8-11-13 00:00 信息来源:谯城区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8年11月12日谯城区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就该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该办法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负责人:为加快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工作步伐,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顺利实施,更好地保护耕地红线,保障耕地面积不减少。

二、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负责人:1.土地复垦费用包括:外运弃渣、工程环保维护、土地平整、耕作层剥离回填、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单体工程产生的费用等。

  1. 农民建新安置基础设施费用包括:村庄规划编制产生的费用,包括新村规划方案编制、项目测绘等;因新村规划建设调整土地产生的土地租赁费和地面附属物补偿费用;为农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工程设施费用,包括:新村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新村设施后续维护等费用。
  2. 专项资金在满足拆迁补偿、土地复垦及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后,同时可用于项目周边道路交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生产条件,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3. 办公费使用范围包括:项目工作组进村入户的政策宣传、思想动员及群众代表误工补贴等相关费用;项目实施工作中日常的办公经费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用,以及必需的交通费用等;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其它业务费用,如强制执行费、控违拆违费等方面的费用;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对完成项目实施工作的集体或个人奖励费用。

三、专项资金怎样拨付使用?

负责人:1.专项资金拨付按以下原则办理:

(1)资金拨付按“4:4:2”的比例拨付,即项目确定实施后拨付40%的启动资金;项目区地上附属物清理完毕通过区国土局初验后,拨付项目资金总额的第二个40%;项目通过市级验收下达验收批复拨付最后的20%。

(2)报账制资金拨付程序: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列出资金用途,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1. 项目验收确认后,区财政局会同区国土资源局按验收确认面积办理资金清算。

四、专项资金怎样核算与管理?

负责人:1.专项资金实行报账制。报账制会计核算工作由区财政局具体确定,单独设帐,分项目核算。

  1. 各乡镇要按照有关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及财务核算、审批等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审核,按用途使用财政资金,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合规、核算规范。

五、如何开展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负责人:1.财政、国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每年对乡镇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全区通报,各乡镇每季度也要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自验,并将自查和自验情况上报区政府。

  1. 项目竣工后,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对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和终止项目实施等措施;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