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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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亳州市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引发市民网友热议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0-17 发布日期: 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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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亳州市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引发市民网友热议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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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引发市民网友热议
发布时间:2019-10-17 00:00 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我们的蓝天白云,我支持!”
  《亳州市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引发市民网友热议
  今年元宵节和清明节期间,我市在市主城区实施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禁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众多市民希望“禁燃”工作长期坚持下去。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上级有要求,群众有呼声,发展有要求,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4月4日,《亳州市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规定》明确,我市主城区从即日起全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广大市民网友纷纷为《规定》点赞叫好。
  禁燃禁放有利民生势在必行
  “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等,还会对群众身体健康、城市空气质量造成极大危害。”市环境应急中心主任贾靖说,今年春节假日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市主城区空气质量呈恶化趋势,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124.1微克/立方米,最大时浓度高达1089微克/立方米,排名全国第一。
  贾靖表示,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这一习俗已成为影响城市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市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相当普遍。燃放过后的“硝烟弥漫”和满地纸屑,不仅严重污染了城市环境,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而且严重影响了广大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损害了城市的整体形象,与现代城市发展的要求极不协调。对此,无论是本地居民,还是外地客商,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对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反映十分强烈。
  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而一个鞭炮之声不绝于耳、炮屑遍地、烟雾缭绕的城市,不可能有好的人居环境,也难以实现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更加难以赢得客商的青睐。
  “开展‘禁燃’工作,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有利于筑起安全防线,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贾靖说,上级有要求,群众有呼声,发展有要求,禁燃禁放,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元宵节”期间,市主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网格化管理,严格责任要求,加强督察巡查,昼夜看守管理,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禁燃工作成效明显。正月十五、十六两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比下降56.3%,PM10平均浓度为9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比下降64.3%,SO2等空气污染物也都大幅下降。今年4月5-7日清明节期间,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31.7微克/立方米,同2017年4月2-4日清明节期间相比,平均浓度降低46.5%。元宵节和清明节期间禁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经验,同时也增强了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信心和决心。
  市主城区进入全年“禁燃时代”
  4月4日出台的《规定》明确了我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北一环以南、古井大道以东、亳芜大道以北、规划的三清大道以西(以上区域均包括该路段)。“禁放”区域内任何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任何时间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根据《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禁放”区外,任何时候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规定》还鼓励公民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公安机关对相关投诉举报及时登记、查处,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查处结果。对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物质奖励(举报电话:12345、110)。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规定》与以前的禁放政策相比,禁放区域有所扩大,囊括了城市规划控制区。以前的政策是限放,现在实施全年禁放,这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促进形成生态、文明、绿色的社会风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苟克凡表示。
  市民网友纷纷点赞表示支持
  随着《规定》的出台,市主城区烟花爆竹全年“禁燃时代”来临,这在社会、网络引发热议,广大市民网友纷纷为《规定》点赞叫好。
  “支持!非常支持!不放烟花爆竹,既保护环境,又能省钱,对大家都有好处。”市民秦平说。
  市人大代表、马鞍山易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谯城分公司经理马山多年来一直呼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在我市在市主城区内全年禁放烟花爆竹,他非常高兴:“大好事!我们将充分发挥物业作用,为禁放工作尽一份力。”
  市民刘楠楠说,燃放烟花不安全,还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很多市民为了风俗和面子,办红白喜事时大量燃放烟花爆竹,花费都是几千块钱,一旦禁止,有了借口,群众内心反而会为省了一笔开支而松口气,利人利己,何乐不为?
  “炮声隆隆,严重影响学生上课。现在市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对市区的大中小幼学生来说,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市政协委员、中学教师孟淑芳表示。
  “给政府一万个点赞。”禁放《规定》通过“亳州发布” 政务微信、亳州晚报公众微信号等新媒体公布后,在网上引起了网民的热议,广大网友纷纷留言力挺。
  网友“为而不争”说:“渴望已久的政策终于出台了。”网友“贾龙华”说:“非常支持全年禁放。”网友“李健”说:“亳州禁放是好事,为了我们的蓝天白云,我支持!”网友“改革办朱德文”说:“ 这是好事,有利于亳州保持好的环境,希望我们每一个亳州人都能支持,坚决做到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