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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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85896123/201909-00013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区商务局局长赵钱解读:2019年中药材初加工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9-25 发布日期: 2019-09-25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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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区商务局局长赵钱解读:2019年中药材初加工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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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局长赵钱解读:2019年中药材初加工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25 00:00 信息来源: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出台的《亳州市谯城区2019年中药材初加工推进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区将积极推广中药材初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探索推进中药材初加工过程中“三废”收集、储存和处置的新办法,有效破解中药材初加工瓶颈制约。

《方案》明确中药材初加工推进工作重点。一是加快推进中药材脱皮定点加工。围绕白芍和牡丹两个重点品种,遴选保和堂(亳州)制药有限公司、安徽盛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市盛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协和成药业饮片有限公司、安徽亳药千草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康辉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铜关静道坊养生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中药材脱皮初加工定点企业。二是设立小微加工区。在完善“三废”处理设施的前提下,利用保和堂(亳州)制药有限公司、安徽盛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空置厂房,设立劳动密集型的小微初加工区,通过与企业合作或收取租金的方式,引导农村初加工商户集中加工。设备可以自备,也可以由企业统一购置,以缓解农村中药材趁鲜初加工的压力。三是鼓励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收购中药材鲜品进行初加工。充分发挥我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消化吸收能力,鼓励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与产地种植大户、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和中介人合作,延伸产业链条,按照企业各自需求,扩大产地药材收购量,实行集中初加工。四是继续加大烘房新建或改造力度。大力推广古井镇白术传统加工工艺的改进经验,全区范围内的白术种植户要按照古井白术传统加工工艺要求,新建烘炕,切实降低白术传统加工对大气的污染。针对菊花等不同种类的中药材烘干,大力推广清洁燃料作为能源的烘房改造;继续推广安全、绿色、节约及易操作烘干技术,坚决杜绝以煤、柴和生物质作为燃料。完善新建或改造烘房标准,相关部门要及时验收、及时补贴,促进新建及原有烘房全部使用清洁能源作燃料,满足中药材烘干需要。五是大力推进中药材初加工产业园区建设。按照“相对集中、合理布局、满足需求、规范经营、保障安全”的要求,建设集初加工、仓储、质检及环保设施配套齐全的中药材初加工产业园区,推进中药材初加工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从根本上解决中药材初加工污染难题。

《方案》明确中药材初加工推进工作步骤。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6月20—7月31日)。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药业发展促进中心等单位要积极探索中药材初加工推进的有效措施,完善中药材初加工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区农业农村局要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做到家喻户晓;组织各乡镇据实摸清中药材产新量,与中药材初加工定点企业签订委托中药材初加工协议书。区药业发展促进中心要督促指导中药材初加工定点企业尽快完成环保基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中药材初加工标准化能力提升等前期准备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要制定烘房技术改造方案和污水污泥处置方案。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8月1日—11月30日)。区农业农村局要合理安排中药材起挖时间,组织种植大户、中介人与定点中药材初加工企业对接,开展中药材集中初加工。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药业发展促进中心要做好中药材初加工推进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谯城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要做好开辟乡镇进城送药加工绿色通道和相关服务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要以控煤为重点,督促乡镇全面完成中药材烘房新建或改造工作;要加强中药材初加工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督查问责,严厉打击中药材初加工违规行为,不断规范中药材初加工秩序。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2月1日—12月31日)。区药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完善中药材初加工推进工作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中药材初加工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方案》明确中药材初加工推进工作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和药业发展工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谯城区中药材初加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中药材初加工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网络责任制,强化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责任人。强化资金扶持。对符合中药材初加工定点条件的企业及农村烘房进行补助。对新购置中药材初加工设备及污水处理设施的中药材初加工定点试点企业,经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药业发展促进中心等单位验收达标后,按3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本地产白芍脱皮委托代加工的量,经村、镇、区逐级审核并与受托企业对账审定后,按100元/吨的标准补贴受托企业脱皮加工费,定点企业收取的脱皮加工费用不得超过230元/吨。乡镇新建或改造烘房(气改)所购100立方米以上的燃气设备且价格在4万元以上的,燃煤锅炉拆除后补助2.4万元;新建或改造烘房(气改)所购100立方米以下的燃气设备,燃煤锅炉拆除后补助1万元。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全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公开曝光私自进行中药材初加工的违法案例。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营造中药材初加工污染防治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执法检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公布举报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举报受理制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对阻碍执法的,公安部门要依法依规严厉惩处。

强化督查问责。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谯城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谯城区中药材初加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对有关单位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