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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7:12 来源: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https://www.bzqc.gov.cn/Xxgk/)。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新华路半截楼,电话:0558-5513830,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积极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较好,通过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22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262条,社会福利信息231条,社会保险信息95条,基本医疗卫生信息93条,污染防治122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4场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规范办理、关注申请人实际需求、对信息公开诉求进行精准回应、同时做好部门联动,提高办结效率,提升群众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满意度。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全部办结20件,其中网页申请6件,信函申请14件,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领域。202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1起,目前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文字关,确保政府信息内容发布的准确性、规范性。加强已公开信息动态管理,定期开展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清理工作,及时清理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等。今年排查改正典型错别字信息2000余条。2025年我区共发布规范性文件2条,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95件,废止失效文件3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更新维护网站相关栏目,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加强监测预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处置。区政府网站谯城要闻、部门动态、乡镇快讯等栏目发布信息1922条。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府信息查询查阅区,各项功能运行良好、设备使用正常。专区的开设,切实搭建起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实现了政务服务的高效、便捷与人性化。全年共受理政府热线101285件。

(五)监督保障

区政府办公室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2025年召开“全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一对一整改培训20余次。依据省、市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改正。加强日常指导,实时协调督促,做好答疑解惑,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完善社会评议制度,积极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性。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5

9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企业群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和精准度不足。二在以政务公开强监管、防风险等方面还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扩大公众参与,邀请群众代表参与讨论,定期发布会议及解读信息,确保政策精准惠及企业群众,让政务服务便民利企成效可观可及。二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加大领导监管力度,提高具办人员文字灵敏度,提升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开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