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99/0/page_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人民政府(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魏岗集孔明路,电话:0558-5761003,邮编:236800)联系。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切和政策落地,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围绕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等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118条,确保了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程序,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镇共受理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强化源头管控,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安全。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更新与归档,提升工作效率。动态维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清理无效、过时信息,推动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优化和服务升级。不断完善政府网站检索、分类导航等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在镇便民服务中心持续巩固和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整合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受理、政策咨询解读等功能,配备专职引导员,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切实打通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
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常态化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销号,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级业务培训,并开展内部交流学习,着力提升队伍专业素养。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停留在“结果公示”层面,如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阶段性进展、民生政策实施后的成效评估等过程性信息公开较少,与群众深度知情需求存在差距。二是 基层公开协同不够。村(社区)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衔接不畅,部分村级公开栏内容更新滞后,线下公开渠道的便民性未充分发挥。
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将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内涵。制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则》,明确重大项目、民生政策等领域的过程性公开节点,要求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全程公开关键进展,民生政策实施后1个月内公开初步成效,每季度更新评估数据,提升公开内容的深度和价值。二是强化基层公开协同联动。建立“镇-村”公开联动机制,每月开展村级公开栏巡查,将更新情况纳入村(社区)考核;开展村级信息员专题培训4次,推广“线上公示+线下解读”同步模式,结合村民议事会解读政策,打通基层公开“最后一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2025年,我镇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主动公开基层两化信息235条,其中,社会救助栏目发布信息65条、就业创业栏目发布信息32条、扶贫领域栏目发布信息35条、食品药品监管栏目发布信息13条,切实保障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提升了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