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花戏楼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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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5:51 来源:谯城区花戏楼办事处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003/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大牛市街75号,电话:0558-5571511,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度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9条,点击量129749次。公开栏目涵盖18个一级栏目,38个二级栏目。其中,政策文件及解读类信息9条,财政资金类信息168条,重点领域类信息85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类信息259条。公开内容涵盖重点民生领域,包括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民生信息,同时加强相关政策解读水平,全面提升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效。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要求。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实行“三审制度”,对公开信息标题、正文、附件每项内容逐一审核,确保发布内容无涉密涉敏信息和典型错别字情况。二、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删除失效信息、更改错误信息、更新过时信息。三、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我街道明确专人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日常信息发布维护,对于上级部门反馈的评估问题清单及时整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合规合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线上,我街道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各栏目发布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算等重点信息,定期推送惠民政策及办事指南,为群众办事提供指引;开展重大决策意见征集活动,通过“决策草案—征求意见—征集结果—政策发布”的工作机制切实引导公众有效参与决策制定,广泛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提升决策认可度;线下,我街道11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设置有政策咨询窗口、居务公开栏等,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精准的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我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严格实行“三审制度”,明确街道各科室职责和任务分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二、参加培训交流;我街道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政务公开培训交流会,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开展社会评议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参与社会治理,助力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化建设。本年度我街道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部门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够,存在敷衍更新现象;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单一;大多数采用文字解读方式,缺乏可读性,部分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不高,存在简单照抄原文现象。

(二)改进情况

一是及时高效发布信息;严格把控发布时限,定期更新固定性公开内容,同时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时效性,确保信息发布高效高质。二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采用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政策要点,借鉴优秀解读案例,增强政策的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