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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5:25 来源:谯城区教育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教育局(网址:http://59.203.98.89/#/OpennessAnnualReport?_=1768964115237“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教育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三曹路40号,电话:0558-5522713,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谯城区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提升公开质量、优化服务效能为核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各项工作,全方位、多维度展现工作成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各项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落地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2025年基础栏目信息上报571,重点栏目发布79条,两化领域发布量19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力保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无阻,严格规范工作全流程,做到受理有登记、审查有标准、答复有依据、备案有存档;常态化运维线上申请平台,将依申请公开列为日常重点工作。2025年,谯城区教育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均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完结,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围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要求,对政府信息内容进行“三审三校”,定期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进行排查;对重要政策文件开展解读,采用文字解读、政策问答、图解等形式3次,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确保政策信息传递准确、易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区教育局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科学设置栏目,明确各股室职责,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对政策文件等数据主要发布版块进行进一步优化,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教育信息的需求。区教育局无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微博账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频次和责任追究办法,细化各科室政务公开职责清单,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直接抓、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提升政务公开的便捷性和实效性,为公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政务公开内容。健全社会评议长效机制,以社会评议为抓手强化外部监督,将评议内容与教育民生需求、政务服务效能深度结合,做到评议有标准、整改有措施、结果有运用;全年评议工作规范有序,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社会反响良好,切实以评议促提升、以监督提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1.92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监督机制的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深化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细化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加大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闭环监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拓宽公众监督渠道,加大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告栏等平台,广泛宣传监督举报方式和途径,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监督,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区教育局作为亳州市第二中学、亳州市第三中学、亳州市第五中学、亳州市夏侯小学、亳州市丹华小学、安徽亳州机电信息工程学校的主管部门,紧扣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要求,扎实做好义务教育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三方面提升工作质效:一是严把信息质量关,强化全流程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及时有效;二是健全发布机制,严格遵循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推动信息发布流程化、标准化;三是丰富公开载体,创新呈现形式,让义务教育政策信息、办学情况等内容更易读、更易懂,切实保障群众的教育知情权,以政务公开助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