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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从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39/0/page_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地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电话:0558-5120716,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全面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公开栏目发布435条,其中主动发布了政策解读6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信息10条、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34条、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31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6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5条、回应关切2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和申请渠道,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即2025年10月23日收到申请内容为:“大唐国际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经检索查询,没有申请人所申请公开信息(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将政务信息向社会广泛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定期开展网站检查,对错敏词、错链、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做到了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标准统一、指向明确,依托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并更新生态环境相关信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更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和企业对政务信息的需求,增强用户体验度。
(五)监督保障。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抓好日常统筹推进,办公室牵头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全年组织开展培训2次,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干部职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融入日常工作,并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及发布,提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能力,及时发布政务公开相关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因未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因机构改革,我局只有四个内设股室,政务公开栏目需进一步优化整合。股室有时公开信息不够及时,难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与区政办沟通协调,优化公开栏目,督促股室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时公开信息,为群众解疑释惑。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制度性、长期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基层双化工作开展情况。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格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推进,积极参加和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同时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工作,做好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