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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审计局(网址:www.bzqc.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审计局联系(地址:安徽省谯城区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叉口财金大厦7楼,电话:0558-5510720,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各类审计信息,在推进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强化政务公开管理,提升审计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方面取得一定成效。2024年发布各类信息15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9条,其中包括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整改情况报告等。此外,及时主动公开了执法流程图、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等内容,按要求公布了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和工作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做到工作时间公开电话畅通、专人解答业务问题,确保受理渠道畅通。截至2024年12月31日,谯城区审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并按照要求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形成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指导、协调各职能股室,自下而上逐级复核的工作格局,保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充实、更新及时、重点突出,确保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优化调整,加强栏目维护,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按期开展信息排查,防范风险发生。此外,我局无微信微博公众号,无其他媒体平台账号。
(五)监督保障。一是组织领导有力,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发布、审核与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到位。二是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培训,掌握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操作流程等,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完成情况纳入单位重点工作内容,每年开展研究部署,确保工作落实。谯城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良好,无产生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我局存在问题为: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未能及时反应审计项目进展情况,公众获得信息存在延迟。对此,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各栏目信息更新责任人,定期对审计项目动态、审计整改信息等梳理汇总,及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