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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08:37 来源: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https://www.bzqc.gov.cn/Xxgk/。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新华半截楼,电话:0558-5513830,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紧紧围绕国家及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为民服务实效。2023年,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信息10078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4481条,其中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1100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793条,公共监管544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05条。加强政策解读,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80条,其中负责人解读6条,部门解读24条,媒体解读5条。

(二)依申请公开

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流程,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做好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指导工作。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8,已办理17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1件。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水平不断提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发布信息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定期存量政府信息开展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等专项排查。按照“及时清理、动态调整”的原则,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库进行动态调整2023年发布新制作规范性文件12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政策文件库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政策文件数据联通和汇聚工作,截止目前,共收录文件1810条。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不断规范政策解读制度,建立惠企惠民政策集成式发布解读平台,基本实现了政策的集成发布、智能查询和精准推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发挥网上政务公开平台作用,突出重点信息展示。新增谯城区集成式解读平台、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平台,改造升级政策文件库、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开设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及微博两个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有效扩大信息传播,增强用户体验。

(五)监督保障

强化领导重视。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听取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亲自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推进运用“培训会+督办函”模式推进问题整改和重点工作落实,做到面对面培训,点对点整改。2023年开展集中培训3次,开展一对一整改培训50余次。常态化监督管理,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6

15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强监管”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范围和质量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围绕助力建设综合更优的政策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加大政策发布力度,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功能。二是结合省、市重点领域专项提升行动,聚焦市场主体发展、财政和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开展专项评估,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公开稳经济大盘、助企纾困、扩大有效投资、双招双引等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等信息。全力推进六稳六保、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市场监管规则和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要求对“谯城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进行优化升级,全面展示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教育、供水供电供热等6个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目前已发布各类信息700余条。做好村(居)务公开衔接、惠民惠农补贴栏目信息维护,及时公开各村(居)民惠农补贴发放情况和村务公开栏公示情况。

(三)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提升基层两化水平。抓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基层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的落实,对标各地好做法、好经验,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着力提升基层公开水平。二是持续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效果。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进一步优化专区功能和布局。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咨询答复工作机制,做到有问能答,有问必答。全面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

(四)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制度机制,将政策制定与解读同步进行,通过一把手解读、专家解读、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主动引导舆论,提振市场信心。今年以来,创新开展惠企政策我来讲系列政策解读活动7期,以系列短视频的形式,鲜活生动的开展宣传解读,进一步扩大了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开展政策进社区、政策进企业、政策面对面等政策宣讲活动30余场,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政策文件,面对面解答企业群众咨询的问题,解读效果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