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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卫健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16:10 来源: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亳州市谯城区卫健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芍花路273号,邮政编码:236800,办公室电话:0558-297806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截至20221231日,谯城区卫健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4条。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健康科普宣传等重点领域,医疗卫生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基本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卫生监督等重点任务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均能做到及时发布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继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流程,确保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对相关依申请公开信息按规定进行回复。2022年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确保高效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委明确一位委领导负责,统筹推进工作任务,委办公室协调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梳理我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并对相关文件进行解读,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委、市、区政务公开办重点工作安排,按省卫健委要求,及时对医疗卫生两化栏目进行了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一是积极更新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以制度保障本部门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二是开展测评自查。进一步完善我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内容规范,认真做好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开展测评自查。三是推进基层两化。做好各栏目信息公开,今年共完成3次基层两化测评和整改,强化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四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收集、吸纳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五是压实责任,健全考核制度。认真抓好本股室信息公开制度的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作持续良好开展。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8(另有三失效)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需丰富,公开平台和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提高信息公开规范性,全面发布相关政务信息。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部分信息发布内容格式不太规范。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创新公开方式。加强信息审核,创新公开方式,切实加强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严格按照政府行文规范编辑信息,对发布信息内容多次校验避免出现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语句不通顺、乱码等格式上的问题。同时根据各类事项公开内容的要求,严格按照要素及时更新各类结果信息,确保内容格式规范,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