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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6 00:00 来源:谯城区科学技术局 字体:[ ]

亳州市谯城科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谯城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及时公开年报。本年度区科技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191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28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积极配合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各项工作安排,及时落实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公开办理程序,本年度未收到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科技局强化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信息发布前,由岗位专人与提供信息的股室负责人进行沟通确认,保障信息的准确性。本年度发布文件44条,政策解读17条,信息公开存在问题、涉密涉密和典型错别字排查共整改34处。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不断深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始终把满足公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栏目和内容,完善网上政务平台内容。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切实增强公开实效。着力推进行政权力、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涉及我局重大政策、重点工作等信息公开。如: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三是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实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关联发布。对各与群众、企业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开展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解读,使群众、企业对相关政策“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切实解决红头文件“看不懂”的问题。四是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围绕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着力加强科技政策奖补、科技项目申报等重点工作的专题建设,以可视易懂的方式向公众展现科技工作,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凝聚发展共识。

)监督保障情况

区科技局领导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各科室积极提供最新需公开信息,保障信息的时效性,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日常加强指导,通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调度会议、登录单位政务网查看公开信息情况、听取工作人员汇报等方式强化监督保障力度。2021年本单位无责任追究情况。2021年度对我局信息公开人员开展考核,工作具办人认真履职,考核为优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错误表述内容进行了及时整改,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普查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检查工作,力争实现政府网站常态化管理。

二是针对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短板,积极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学习优秀区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提升业务知识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