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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00:00 来源:谯城区统计局 字体:[ ]

谯城区统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亳州市谯城区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由谯城区统计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0年度我局在政务公开网共主动发布信息988条。其中:重点领域类上报信息227条,本级网站内回应关切类信息155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类150条,重大决策与公开类71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责任,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积极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对相关依申请公开信息按规定进行回复。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无相关处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

(四)平台建设。今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对政务公开网站平台进行了调整优化,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对政务公开页面升级改造,按照国办标准统一更改全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页面设计,优化站内检索功能,完善信息属性要素,方便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推进政务公开专项考核评估。认真梳理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按照约束和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推进决策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重要指标考核细则,督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积极参与社会评议,整改提升。针对2020年度区政务公开办反馈我局的关于第三方评估的问题清单,我局安排专人逐项整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推进政务公开。2020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4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谯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区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加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可以进一步提高。 

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谯城区统计局将以高标准严要求的作风,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我局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谯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78/57825/page_1.html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谯城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亳州市魏武大道904号四楼401室,电话:0558-5523403,电子邮箱:qctjbgs@163.com,邮编:23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