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亳州市谯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qcxxgk.bozhou.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402室,邮编:236800,电话:0558-5513830,电子邮箱:qczwgkb@163.com)联系。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谯城区政府办公室共发布信息14043条。其中,政策解读信息368条,回应关切信息1051条,新闻发布会20条,高质量发展信息235条,三大攻坚战1676条。2019年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6件。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等工作任务和要求的贯彻落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新的工作要求,及时补录发布相关信息。今年以来,谯城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信息14043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6489条,占总数的46.21%。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广度和深度。全年发布政策解读368条,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等方式达到解读率100%。三是加强回应关切。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2019年新增猪肉、抗旱等社会热点的回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今年以来发布回应信息1051条。四是持续推进“五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责任,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积极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对相关依申请公开信息按规定进行回复。2019年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6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把关发布信息质量。为保障政务公开网站栏目信息的数量及质量,实现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通过每月网查通报、重点领域自查整改,切实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二是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条例》的要求发布信息。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区政办牵头发动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75家单位坚持“线上线下”双向宣传。积极运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谯城发布、谯城新闻、谯城周刊、电视台等线上平台及时发布新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动态,开设谯城区政务公开及新条例宣传月活动专题。在区政府、区图书馆、区档案馆等处设立大型展板加大宣传力度,在各单位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认真组织现场宣传、深入公众宣传,及时转载新修订《条例》及解读,利用LED电子屏、张贴新《条例》、发放宣传材料、村村通广播播放新修订《条例》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发布在宣传月专题上。
(四)强化平台建设。一是完善目录体系,修订主动公开目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新目录规范修订我区各单位主动公开目录,确保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在原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三大攻坚战、公共资源配置、信用信息双公示”的基础上,新增了政府公报、新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专题专栏。三是持续推进基层“两化”成果巩固提升。结合当前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梳理工作,将试点成果融合到新修订的指标体系中加以运用,丰富栏目体系,对我区基层“两化”试点专题进行了改版升级,确保试点工作结束,但工作任务不结束,切实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将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与其今年开展的法制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使政务公开工作有力地融入到法制政府建设中,双方互有推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地位,呈现政务公开工作与法制政府建设双赢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谯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召开专项调度会议对政务公开意识不强、开展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方面组织集中培训,谯城区政府办公室分别于今年5月份、7月份、12月份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企事业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具办人员参加培训。另一方面组织面对面集中整改,9月份、12月份采取分批次的方式开展集中整改活动,全区62家单位先后分4个批次到区政府办公室参加面对面集中整改。采用小范围,一对一、点对点的指导和培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对照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相应调整。三是开展线上线下督导。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方面实行一月一反馈、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评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另一方面对全区62家单位进行了多次实地督查指导,主要通过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政务公开的档案材料归集情况)、查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运行情况等方式进行,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4 | 34 | 12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6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7 | -27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4 | -24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37.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2 | 0 | 0 | 0 | 0 | 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1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1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 1 | ||
(七)总计 | 24 | 2 | 0 | 0 | 0 | 0 | 2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解读方式不全面、公开渠道单一、“五公开”推广不足等方面。
(二)改进情况。一是扩大“五公开”运用推广。依据公开的事项目录、事项标准,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事项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扩大公开渠道。加强新闻发布、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公开平台建设和运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知晓度。三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围绕重大政策,采取多种方式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和落实措施,提升社会各界对政策的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部署,持续发力,统筹做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继续做好主动信息公开。继续着力推进“五公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围绕“三大攻坚战”、重大建设项目、公共监管信息、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工作任务优化公开渠道,开设专题专栏,汇聚各环节公开主体的公开信息,实现“一站式”公开。
(二)加强调研培训及业务交流。针对日常监测和考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加大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强化工作落实。每年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 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的培训。
(三)进一步加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推广运用工作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指导基层开展研究和探索,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加大基层决策公开推进力度,完善基层解读回应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务新媒体的推送优势,全力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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