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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谯城区统计局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围绕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全面推进“五公开”,深入开展统计公开,增强统计影响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群众关切回应,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76条。其中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财政资金、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97条,政策文件解读22条,回应公众关注关切2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谯城区统计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故无依申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及时公开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公开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通过消息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更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和企业对政务信息的需求。进一步优化网站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设置,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目录的修订完善工作。
(五)监督保障。适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形成全局力量汇集,工作一盘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6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无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政策解读及时性、多样性仍需加强。三是信息写作人员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选题的方法、写作的要点、信息挖掘的技巧等需要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把开展政务公开活动与统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出政务公开工作的统计特色。二是加强与区政务公开办的沟通学习,做好日常监测整改并及时发布在监督保障栏目。三是提高全体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教育、管理,强化督查、考核,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