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方面的重要批示指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05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09号)要求,制定《亳州市谯城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出台目的
一是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合规使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通过问题导向,按照滞留、截留和骗取性质的不同,分类稳妥处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二是扎实推进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打击虚构劳动关系短期参保骗取失业保险待遇行为。
三是明确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明确分工,顺利推进我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一是接收准备阶段(2023年3月),按照市局要求县区制定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召集相关人员,认真研学省、市局下发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拟稿人员。
二是起草阶段(2023年4月15),区人社局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拟定了《亳州市谯城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是集体讨论阶段(2023年4月17-4月24日)。召开相关部门专题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由拟稿人员汇总各部门意见。
四是合法性审查阶段(2023年5月18日)。由法规股进行审核,法规审核后,由分管局长复核后提交区政府。
五是正式印发。2023年5月22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四、工作任务
一是召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部署推进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特别是基金安全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安全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决策部署。
二是摸排全区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查清稳岗返还资金违规截滞留情况。
三是排查全区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情况,查清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况。
四是审核确认审计发现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五是对部、省、市级下发的失业保险疑点数据开展全面核查。
六是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细则,细化社保待遇发放流程。
七是成立亳州市谯城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失业保险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目标
一是全员参与专项整治部署会,确保全区高度重视失业保险专项整治工作。
二查清劳务派遣单位恶意骗取和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金额,督促及时整改,按规定对恶意骗取和截滞留资金进行清理。
三是聚焦虚构劳动关系骗领失业补助金及失业保险金,查清违规骗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与违规金额,及时足额追回违规冒领的失业保险待遇,坚决打击虚构劳动关系短期参保骗取失业保险待遇行为。
四是确保历年审计发现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整改到位。
五是核实部、省、市级下发疑点数据,确认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名单与违规金额,及时足额追缴。
六是加强社会保险待遇发放、财务审核、数据稽核、系统权限配置等环节的管理,完善待遇发放工作流程。
七是按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及时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六、创新举措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宗旨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意义,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把防控基金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严肃查处惩治违规领取待遇人员,及时追回资金,对内部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聚焦高风险业务、高风险环节、高风险岗位,全面排查问题,堵塞制度漏洞。
纪检、公安、财政、人社等部门协同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全面检查、定期抽查、调度通报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有序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对相关人员的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成立亳州市谯城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派驻区政办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统一领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共同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下一步,将按照《亳州市谯城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成立亳州市谯城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各部门分工职责,全面开展摸排全区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排查全区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情况,查清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况,确认审计发现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整改情况,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制度,出台制度规范文件。
八、政策咨询途径
政策解读人:刘含;办公电话:0558-551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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