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办理过程信息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56K/202502-00032 组配分类: 办理过程信息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亳州市安佑畜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年处理6000吨病死畜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26 发布日期: 2025-02-26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56K/202502-00032
组配分类: 办理过程信息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亳州市安佑畜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年处理6000吨病死畜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26
发布日期: 2025-02-26
关于《亳州市安佑畜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年处理6000吨病死畜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6 16:33 信息来源: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亳州市安佑畜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年处理6000吨病死畜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5年2月26日,我局拟对《亳州市安佑畜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年处理6000吨病死畜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58-5120701,传真:0558-5120068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东,光明路南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年处理6000吨病死畜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赵桥乡

建设单位:亳州市安佑畜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阜阳禾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赵桥乡双楼行政村梅柏路北(郭楼西南角六百米处),本次改建拟将现有病死畜禽发酵法处理设备改造为高温法处理工艺,新增病死畜禽干化处理生产线一条,秸秆填充料加工设备一套,无害化处理产物制粒机、包装机设备一套,同时建设一栋1200平方米成品仓库,配套改造供配电、给排水、环保处理设备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处理6000吨病死畜禽的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工艺污冷凝水、冷却塔定期排水、废气处理喷淋设备定期排水、车间清洗废水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秸秆填充料上料、粉碎、分筛、包装过程粉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过程恶臭污染物及高温、化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导热油炉液化气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

4、固废: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喷淋除臭药剂废包装袋、消毒剂废包装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及污水处理污泥。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水: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内雨污分流管网。工艺污冷凝水回用,通过加入秸秆填充料用于制备产品,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生产废水经厂内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亳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使用罐车运输至亳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一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 860.3—2018),“表7 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项目废水处理采取的工艺可行,经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填充料加工投料、粉碎、分筛、包装产生的粉尘采用旋风分离预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项目病死畜禽高温及化制均为密闭设备,高温设备安装有集气风机,化制结束后将废气泄压至储气罐,缓慢与高温工艺废气混合进入冷凝系统。病死畜禽上料口加装半密闭集气罩,化制设备进料口、破碎、高温设备整体密闭在车间内,化制设备出料口上方安装半密闭集气罩,经收集后与经过冷凝后工艺废气一起进入两级酸液洗涤喷淋塔,经酸洗后进入两级碱洗塔,碱洗使用氢氧化钠及次氯酸钠溶液作为洗涤剂,同时对废气进行消毒,经酸碱洗涤后进入植物除臭液喷淋柜,进一步去除恶臭,去除恶臭污染物后,废气再经除湿除雾进入活性炭吸附箱吸附有机废气,脱附气体通过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40m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导热油炉燃料燃烧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NOx,导热油炉加装低氮燃烧器,液化石油气属于清洁燃料,颗粒物、SO2NOx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规定的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采取废气处理措施可行,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厂区内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相关部门意见:亳州市谯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2407-341602-07-02-56590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