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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区住建局解读:《谯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日期: 2024-12-31
咨询机构: 区住建局 咨询电话: 0558-596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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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区住建局解读:《谯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日期: 2024-12-31
咨询机构: 区住建局
咨询电话: 0558-5965966
区住建局解读:《谯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2-31 17:18 信息来源: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日益增长,部分群众追求居住空间更大、位置更优越的生活环境,公租房因房屋面积小,部分项目地段偏远,使用效率逐年降低。

二、出台目的

扩大公租房保障受众群体,放宽承租条件,进一步保障新市民、新就业群体的居住需求,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率,切实提高新市民、新就业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一)起草文件。2024年8月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住建局牵头起草了《谯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讨论稿)》

()征求意见。2024年9月5-7日,根据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征求谯城经开区、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汤陵、薛阁、花戏楼街道,十八里镇、华佗镇等单位征求意见并收到反馈意见建议。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3日面向公众征集意见,未收到意见反馈情况。给区有关领导汇报后,按照实际情况,形成《谯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会议研究2024年10月11日,住建局政策法规股内审后报区谯城区政府审议,经谯城区政府39次城建例会研究通过

    ()正式印发20241217日,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工作任务

1.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的文件依据包含范围保障方式

2.明确了申请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和方法。具体包含: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面广的行业单位申请集中配租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需要的提供的材料以及从申请、审核、登记等程序审核流程。

3.明确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标准具体包含: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按照人均月收入实行差别化租金管理,人均月收入在756元/月及以下(含低保家庭)、756-1870元/月(含1870元)、1870元-2636元/月(含2636元)租金分别按照0.8元/平方米·月、2元/平方米·月、2.8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标准执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根据物价部门定价,不同小区执行市场基准价4元或5元/平方米·月标准,并且在缴纳租金后按照相关规定返还30%的租金。

4.明确了配租方式的工作内容,具体包含:采取随机摇号、申请时间顺序等方式确定保障对象的配租顺序以及优先保障的情形。

5.明确了租赁补贴条件、补贴标准。具体包含:2024年度补贴标准城镇家庭按照人均月收入在756元/月及以下(含低保家庭)756元-1870元/月(含1870元)1870元-2636元/月(含2636元),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分别54.54/月。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4元/月。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6.明确了使用与退出。具体包含:承租家庭有违规行为或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应当取消保障资格或解除合同。承租人有规定的七项情形应当退回承租的公租房,停止发放住房租金补助或租赁补贴

7.明确了法律责任,具体包含: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违反本办法的法律责任。

五、工作目标

一是通过政策调整,有效盘活政府资产,发挥公租房应有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使更多新市民、新就业群体受益,促进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再上台阶。

二是扩大实公租房保障受众群体,简化申请流程,减少申请材料,缩短审核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让住房保障不仅“好办理”,更要“办得好”,保障新市民、新就业群体的居住需求,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效率,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六、创新举措

1.放宽实物配租公租房保障人群范围将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范围扩大至市城区范围及谯城区乡镇;将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范围扩大至谯城区城市规划区,新增十八里镇杏坛社区、桐花园社区、羊庙社区、芍花园社区、十二里社区、陈抟社区居委会辖区新增华佗镇五里社区委会辖区

2.缩小申请人家庭成员范围原审核家庭成员包含申请人本人(含配偶)整个户口簿成员现审核家庭成员:已成家的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同户籍未婚子女,未成家的家庭成员包括本人、同户籍父母。

3.对住房困难面广的行业单位申请集中配租的,不再审核社保缴纳情况

4.在公租房剩余房源充足时探索市场化租赁模式。

5.“实施租补分离制度。保障对象配租保障性住房后,先全额收取租金,再根据收入不同,实行分档发放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支付给承租人修改为“保障对象配租保障性住房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类型的实行差别化租金管理,根据审核情况直接按所属标准缴纳租金;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首次入住全额缴纳租金,第二年缴纳租金时经审核符合返还30%租金的,直接抵扣新一年租金。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为了方便有需要的公众,申请人可自行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进行申请或到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区设置的代办点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按照政策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区住房保障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受益政策。

八、政策咨询途径

政策解读人:区住建局王路

联系电话:0558-5965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