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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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1376/202405-00095 组配分类: 行政裁决
发布机构: 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谯城区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分表(行政裁决类)(2023年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08 发布日期: 2024-05-08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1376/202405-00095
组配分类: 行政裁决
发布机构: 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谯城区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分表(行政裁决类)(2023年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08
发布日期: 2024-05-08
谯城区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分表(行政裁决类)(2023年版)
发布时间:2024-05-08 16:25 信息来源: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备注
402 行政裁决 客运站客运发车时间安排纠纷裁决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2022年第33号令修订)第七十四条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售票。
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时,由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裁定。
1.立案责任: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运政执法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运政执法部门应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运政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运政执法部门依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依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运政执法部门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3.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4.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5.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的;
6.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