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出台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20〕19号)《关于印发<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4116”行动计划>》(皖发 (2022)4号)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支持新兴工业强市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20〕5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工业强区建设,促进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政策。
二、起草过程
按照区领导要求,为更好地促进我区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20〕19号)《关于印发<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4116”行动计划>》(皖(2022)4号)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支持新兴工业强市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20〕59号)等文件精神,由区经信局牵头对《谯城区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谯政秘〔2021〕16号)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针对修订内容,已征求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谯城经开区管委会等14家单位同意。
三、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政策适用范围。
(1)在本区注册设立、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在本区实施并纳入统计范围的工业项目,设立在辖区内、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和平台的创业创新基地和各类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均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2)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的,以及有严重失信、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项目,不享受本政策。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3)支持工业企业进规模。对新进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奖补15万元(不重复享受)。
(4)支持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上台阶。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
(5)支持工业企业稳增长。当年实现产值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企业,产值增速达10%(含10%)以上,一次性奖励20万元;当年实现产值5亿元(含5亿元)~10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达10%(含10%)以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实现产值3亿元(含3亿元)~5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达15%(含15%)以上,一次性奖励6万元;当年实现产值1亿元(含1亿元)~3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达20%(含20%)以上,一次性奖励3万元;当年实现产值2000万元(含2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达20%(含20%)以上,一次性奖励2万元。
(6)培育大品种。
1.中药饮片:对中药饮片企业单品种年生产销售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不包括委托生产企业)。
2.中成药(配方颗粒、提取):对中成药企业单品种年生产销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5亿元、8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1200万元的奖励(不包括委托生产企业)。
3.化药(生物制药):对化药企业单品种年生产销售额首次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奖励。(不包括委托生产企业)。
(7)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改设备投资200万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已按照上级政策给予配套补助的项目除外);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设备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设备投资应补助金额超出区级补助上线的较大技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市专项资金享受技改设备补助。
(8)支持企业贷款融资。企业贷款300万元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增加15%以上的,给予贷款利息总额4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9)支持已投产企业扩大再投资。已投产企业因发展需要在原厂址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在完成原有规划建设面积(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且达到原约定投资规模(企业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设计通过市区规划部门审批的,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0)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工业企业参加省、市、区统一组织(或经区政府批准)的国内各类展会的,给予不超过企业参展费用50%的资金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参加“精品安徽·皖美智造”系列宣传的工业企业,广告推介费用除省、市补助外,剩余部分给予30%补助。
(三)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1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2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主导制定制造业领域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首次获得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三级达标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助。
(12)对新获得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国家、省级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获得)国家、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补;对当年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补。
(13)对上年认定(获得)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补。
(14)对新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省级新产品,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补。
(四)支持企业绿色、数字化、互联网融合发展和智能制造。
(15)支持企业节能环保。对上年认定(获得)省级绿色工厂、节水型企业、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荐目录的给予1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的,给予50万元的奖补;
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节水2000吨以上的,给予30元/吨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节能500吨标煤以上的,给予300元/吨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6)支持工业互联网融合和数字经济发展。
对当年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
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提升,对通过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评估等级在3A、4A、5A的企业,择优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补;
对新认定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给予10万元奖补;
对新认定的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新获得数字化车间,给予20万元的奖补。
(17)支持工业互联网基础建设、平台建设和场景应用。
支持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上云,对深度上云企业,按照上云总投入的15%择优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支持工业企业和平台服务商开展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工作,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与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开展对接,按照项目投资额15%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不重复享受)。支持以IPv6、工业PON、5G等技术,以及新型工业智能网关、智能边缘计算设备等改造升级企业网络,对改造良好的企业,给予总投资额的15%择优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获评的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200万元的奖补;
对省认定行业型、区域型、专业型平台给予100万元奖补,对省认定的企业级平台给予3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5G典型应用示范、标识解析应用示范、新模式应用示范、网络安全管理示范和优秀解决方案给予20万元奖励;
(五)支持企业人才队伍素质提升。
(19)支持企业组织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参加各类素质提升培训。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省级以上部门或者行业组织的生产或者经营类提升管理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和商学院),给予培训费用30%的补助;
参加省级以下部门或者行业组织的生产或者经营类提升管理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和商学院),给予培训费用60%的补助。
(六)组织实施
一是成立领导组织。
二是规范资金使用。区经信局负责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可靠、安全。区财政局负责奖补资金预算和拨付,并与区经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扶持资金从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据实列支,并纳入区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区监委、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责令退回,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区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认真谋划、深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有助于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发展。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引导企业,为亳州市谯城区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更好的实施。
五、政策咨询途径
政策解读人:李登峰 办公电话:0558-5529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