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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区农业农村局解读:亳州市谯城区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05 发布日期: 2022-01-05
咨询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 0558-531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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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区农业农村局解读:亳州市谯城区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05
发布日期: 2022-01-05
咨询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 0558-5310560
区农业农村局解读:亳州市谯城区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1-05 15:10 信息来源: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依据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规函〔2020〕658号)、《亳州市实施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方案》(亳发〔2019〕15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加快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2020〕13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牵头起草了《亳州市谯城区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与皖政办〔2020〕6号文件精神保持一致,落实省“158”行动计划,以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沪苏浙农产品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将全区建设成为长三角重要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三、文件起草过程

  区农业农村局以《亳州市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方案》(亳政办〔2020〕13号)文件为基础,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谯城区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2月19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股室及二级单位讨论,征求意见,3月2日,向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发函征求意见,5月13日再次征求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意见,区法制办审查等程序,形成了《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谯城区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谯政办秘〔2021〕65号,12月3日再次修订形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谯城区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修订稿)》。

四、工作目标

2021年底建成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4个、建立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7个、2021年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15个;

2025年,全区建立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供应类基地10个以上,通过基地创建,每个生产、加工、供应类基地产值年增长率10%以上,基地农产品及加工品沪苏浙地区销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150亿元;

制定设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设施蔬菜和朝天椒规模种植,扩大种植规模,做好产销衔接,打造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优质蔬菜生产供应基地。

五、主要任务

一是建设绿色农产品(蔬菜)基地。包括优化优势特色农产品(蔬菜)生产布局;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蔬菜)。
        二是建设绿色农产品(蔬菜)加工集聚区。包括大力发展农产品(蔬菜)加工业;培育农产品(蔬菜)加工领军企业。
        三是建设绿色农产品(蔬菜)物流供应平台。包括加强市场和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升级农村电商;畅通销售渠道,共建直达长三角的快速高效鲜活农产品物流圈。

六、创新举措

创新举措一:培育“亳”字号知名品牌,打造一批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叫得响、有影响力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

创新举措二:创新“市场+企业”模式、统筹优化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支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开展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建设。

创新举措三:加快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严格落实新型经营主体设施用地、融资贷款等扶持政策。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亳州市谯城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要素保障。出台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专项扶持政策,对生产基地发展、示范基地创建、“一县一业(特)”巩固和提升、长三角市场开拓等予以资金支持。

三是加强调度考评。将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考核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解读人: 李景山      联系电话:0558-5310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