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00MB1718356K/202602-00003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拟审批公示——关于《亳州市海博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水稳拌合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6-02-03 16:22 | 发布日期: | 2026-02-03 17:21 |
关于《亳州市海博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水稳拌合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6年2月3日,我局拟对《亳州市海博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水稳拌合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120701,传真:0558-5120068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东,光明路南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水稳拌合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亳州市谯城区五马镇
建设单位:亳州市海博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海壹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利用现有空置厂房实施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购置料斗、搅拌机、水罐以及水泥罐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万吨水稳拌合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运行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位置,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二)运行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料仓、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堆场设置密闭车间,设置喷淋雾化装置,设置车辆进出冲洗平台,加强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营运期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雨水收集后进入附近自然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输送至周边农田灌溉追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洗罐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营运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处置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线,沉渣收集后委外作为路基夯实建筑材料综合利用,不得随意丢弃排放,厂区内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固废暂存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同时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等内容,制定固废管理台账,确保固废合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亳州市谯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412-341602-07-02-91737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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