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00MB1718356K/202601-00027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拟审批公示——关于《亳州市优饲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酒糟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6-01-19 09:50 | 发布日期: | 2026-01-19 10:12 |
关于《亳州市优饲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酒糟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6年1月19日,我局拟对《亳州市优饲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酒糟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120701,传真:0558-5120068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东,光明路南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酒糟粉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
建设单位:亳州市优饲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海壹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用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减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购置烘干机、粉碎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以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万吨酒糟粉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规定。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设备的位置,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二)施工期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要求,采取道路洒水、砂石和水泥原材料遮盖、设置围档、密闭运输、优化运输路线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扬尘污染,确保颗粒物满足《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中浓度限值要求。营运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上料、烘干、粉碎以及包装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通过设置密闭酒糟暂存库,合理管控酒糟暂存时长,定期喷洒除臭剂等环保措施,减小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以及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表2排放限值要求。
(三)施工期废水禁止不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周边地表水体,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分类收集处理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产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营运期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雨水收集后进入附近自然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规范建设酒糟暂存库,严禁露天堆存,配备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后回喷至酒糟,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市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营运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处置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得随意丢弃排放,厂区内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安徽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512-341602-04-01-36630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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