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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150B/202505-00124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13 15:07 发布日期: 2025-05-13 15:07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5-13 15:07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浏览:4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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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责任单位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检查 动物类检查:1.是否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猎捕;2.是否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种类、范围、方式等从事野生动物繁育及经营利用相关活动;3.场地、设施、技术、卫生、台账档案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4.是否有虐待动物的行为;5.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和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林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林业股
2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检查 1.生产用地土地属性;2.承诺践诺情况;3.植物新品种引种授权情况;4.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档案;5.林草种子标签保有及规范填写情况;6.是否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7.是否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有效区域外开展生产经营或设立分支机构;8.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县林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六条,《安徽省林木种子条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林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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