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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783099464B/202511-00044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布22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3 15:08 发布日期: 2025-11-13 15:08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布22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发布时间:2025-11-13 15:08 来源: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14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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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7月份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以来,谯城区应急管理局大力推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为进一步发动企业层层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现公布22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1:2025年10月27日,亳州市谯城区某木业有限公司在日常排查时,员工李某某发现厂房门口有一个灭火器有欠压,立即上报领导,公司立即联系第三方进行维修,公司给予该员工200元奖励。

案例2:2025年10月17日,谯城区某加油站贾某某在加油站区打扫卫生,发现消防池消防沙数量不足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向加油站站长进行报告,经核实现场,报告隐患属实,加油站第一时间采购新的消防沙进行堆填,现场进行立行立改,并对该员工兑现奖励两小时工资30元。

案例3:2025年10月15日,谯城区大杨镇某公司王某在安全巡查期间,发现仓库安全出口指示牌存在被货物遮挡的情况。随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作了专项汇报。经现场核查确认隐患属实后,公司立即组织电工及仓库管理人员对货物存放区域进行重新规划,并对无法调整的区域实施了安全出口指示牌的移位安装。通过上述整改措施,有效消除了紧急情况下安全出口标识无法准确识别的安全隐患,保障了应急疏散通道的可靠指示。并对该员工兑现奖励100元。

案例4:2025年2月27日,谯城区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某,在厂区十字路口北配电箱无接地,存在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向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报告,经核实现场,报告隐患属实,公司安排电工现场进行整改,并对该员工兑现奖励200元。

案例5:2025年5月6日,谯城区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日常排查时,修某某发现消防器材灭火器有1个欠压,主动进行移挪,并立即上报领导,公司立即联系第三方进行维修,公司给予该员工200元奖励。

案例6:2025年10月20日,谯城区某制衣有限公司员工丁某,在上班期间发现货梯门损坏存在安全隐患。丁某第一时间向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报告,经核实,报告隐患确实存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立即张贴警示标志、禁止人员入内,已整改完成。企业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对该员工兑现奖励金额100元。

案例7:2025年10月17日,谯城区某公司生产品质部于某某,在生产区域检查时发现斜槽风机电机未有效防雨存在安全隐患。于某某第一时间向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报告,经核实,报告隐患确实存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内部电工进行更换线路,于10月17日整改完成。企业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对该员工兑现奖励金额10元。

案例8:2025年10月13日,谯城区某公司生产品质部王某某发现磨房二层配电箱下部未封堵安全隐患,随即向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相关情况。经核实,报告隐患确实存在。公司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隐患整改,于当日整改完成,并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对该员工兑现奖励金额10元。

案例9:2025年10月16日,位于古城镇后杨村亳州市谯城区某燃气有限公司员工白某某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发现罐区燃气主管道一截止阀存在渗漏情况,白某某发现后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立即对该渗漏点进行抢修。事后,企业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对该员工兑现奖励金额200元。

案例10:2025年4月6日,谯城区某养老服务中心员工王某,在养老服务中心四楼消防通道处发现杂物堆积,妨碍消火栓柜门正常打开。王某第一时间向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报告,经核实,报告隐患确实存在。该养老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前去四楼清障,于4月6日整改完成。企业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对该员工兑现奖励金额100元。

案例11:2025年10月19日,亳州某超市商场员工李某,在商场开启电梯运行的时候发现上行电梯有异响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向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综合部进行报告,经核实现场,报告隐患属实,公司第一时间联系电梯维保公司,进行维修,现场进行立即整改,并对该员工兑现奖励10元。

案例12:2025年10月22日,谯城区某家电商场冯某在日常巡查监控时发现家电公司一处消防通道上放置了一些商品阻碍消防通道畅通,并主动进行移挪,并立即上报领导,公司给予10元奖励。

案例13:2025年10月23日,谯城区某公司消防监控室人员李某某发现消防监控设施总线出现故障,立即上报公司综合部,综合部现场协同消防维保公司人员及时进行检修,及时恢复了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了公司的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公司给予50元的奖励。

案例14:2025年10月12日,谯城区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王某某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工作台上面使用的排插有轻微的烧焦味道,她发现后,立即按照公司规定,将这一情况详细记录,并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报告,安全管理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迅速上报并组织专业人员对排插进行检查,确定问题后更换排插。后续又进行电路全面排查,杜绝隐患的发生。事后公司对该员工的细心行为进行了表扬,并奖励了200元。

案例15:2025年8月10日谯城区某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张某某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石块车间磨块除尘排气口烟囱歪斜严重,有随时倒塌的可能,张某某在发现隐患后立即按照公司规定将这一情况上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烟囱进行维修整改,于次日整改完毕,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对该员工兑现奖励50元。

案例16:2025年9月5日谯城区某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白某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生产车间入口指示灯损坏,白某在发现隐患后立即按照公司规定将这一情况上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安全指示灯进行维修整改,于当日整改完毕,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对该员工兑现奖励100元。

案例17:2025年9月20日亳州市谯城区某中药饮片厂员工张某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生产车间消防箱消防水袋由于演练人员疏忽,未及时归还,缺失一条,张某在发现隐患后立即按照公司规定将这一情况上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立刻通知相关人员整改,于当日整改完毕,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对该员工兑现奖励100元。

案例18:2025年10月11日,安徽省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充装工张某某,在罐区巡查时发现阀门吊牌状态未及时更新,存在安全隐患。张某某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全综合部进行报告,经核实,报告隐患确实存在。公司安全综合部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更新吊牌状态,于10月11日当日现场整改完成。企业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对该员工兑现奖励金额50元。

 

案例19:2025年8月3日,谯城区某燃气公司亳州学院片区负责人王某某在日常巡检中,发现院内一处支阀井存在漏气隐患,当即向网格所及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经核查确认后,迅速协调专业团队抢修,于8月4日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风险。企业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对王某某兑现奖励金额200元。

案例20:2025年10月24日15点17分,亳州某燃气抢维队甘某在日常进行泄漏检测过程中,在某厂区内发现中压法兰球阀微漏。甘某立即进行上报,并组织维修,与16点01分完成维修,企业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对该员工兑现奖励金额200元。

案例21:2025年7月28日上午8:05分,亳州市某燃气有限公司员工刘某某在日常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压缩机房内阀门组有一处阀门法兰轻微漏气,存在安全隐患。该员工立即向当班班长汇报,当班班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维修排查隐患。于7月28日8:50分排除隐患。经公司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确认、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该员工兑现奖励200元。

案例22:2025年10月2日凌晨2:00,芦庙镇某加油站加油员董某在值班期间,发现灯光闪烁,部分灯具停止工作。董某在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关闭了总电源和加油机电源,并第一时间向加油站安全管理负责人报告。该加油站安全管理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迅速上报并联系了国家电网区域负责人对线路故障进行排查和整改,于06:00左右整改完毕并恢复供电。加油站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并对该员工兑现奖励金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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