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00MB1718356K/202511-00019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关于《亳州交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庄周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11-11 09:46 | 发布日期: | 2025-11-11 10:53 |
谯环表〔2025〕37号
关于《亳州交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庄周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亳州交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亳州交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庄周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目位于亳州市谯城经济开发区。新建二层框架结构站房,建筑面积392m2;钢结构罩棚一座,水平投影面积909m2;设置1个50m3地下双层柴油储罐、2个40m3地下双层汽油储罐(92#、95#各一个)、1个40m3地下双层甲醇储罐,均为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储罐;设置4个加油岛,配备4台四枪潜油泵加油机;设置自动洗车机一台,配套建设洗车废水处理设施一套。项目建成后,预期年销售量为3370吨,其中92号汽油1130吨,95号汽油825吨,柴油1050吨,甲醇365吨。项目总投资9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
根据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504-341602-04-01-561821)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通过控制进站车辆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严格做到“六不开工”和“六个百分百”,严防扬尘污染,确保施工区域TSP满足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表1的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汽油、甲醇装卸应采取浸没式卸油方式,并在罐车与储罐之间安装卸油油气回收管线,通过运输车进行油气平衡回收;每台汽油加油机、甲醇加注机均内置真空泵进行油气回收,设置地埋式储罐,对汽油、甲醇储罐进行压力控制,储罐安装压力/真空阀,减少油气卸放并预留三级油气回收安装条件。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甲醇无组织排放限值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三)分类收集处理施工废水和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期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分流管网,雨水收集后进入雨水管网。洗车废水和冲地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确保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亳州市西部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的较严值。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手套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隔油池油泥、废消防沙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规范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乱丢乱放;油罐清洗产生的废液由专业油罐清洗公司带走处置,不在站内贮存。项目投产前,须注册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账号,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合同并上传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危险废物转移须及时填写转运台账并录入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五)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置,排放噪声、废气等污染的生产工序设施设备,要尽量远离环境敏感区。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做好防火、防泄漏等涉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变更,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如发生涉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应及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生产。按要求制定例行监测方案,并开展例行监测。
四、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须在完善用地、规划、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亳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11月11日
抄送:亳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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