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88X0/202507-00164 | 组配分类: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古城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其他 / 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办事指南】机关事业单位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07-17 14:38 | 发布日期: | 2025-07-17 14:39 |
1 快速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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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人员增加申报 |
实施主体 |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受理条件 |
办理社保缴费人员增加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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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8-5522717 |
监督电话 |
0558-5523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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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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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1.政务服务中心 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与香附路交叉口西南角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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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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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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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目录子项名称 |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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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人员增加申报 |
基本编码 |
00201400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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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3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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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
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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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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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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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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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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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1.政务服务中心 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与香附路交叉口西南角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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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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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所属区划 |
谯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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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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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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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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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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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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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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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方式 |
无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无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
是否支持代办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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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办理社保缴费人员增加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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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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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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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58-5523349 |
咨询方式 |
0558-5522717 |
|
年审年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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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 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 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 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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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受理条件
办理社保缴费人员增加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
4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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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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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信息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无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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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有效 |
|
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入编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 |
无 |
纸质或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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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有效 |
|
工资福利部门确认工资审批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 |
无 |
纸质或电子 |
|
真实有效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 |
无 |
纸质或电子 |
|
真实有效 |
5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或代办点等渠道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人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办结:根据办理结果对事项进行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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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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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6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征缴中心 |
征缴中心 |
受理岗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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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0.4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征缴中心 |
征缴中心 |
办结岗位 |
无 |
6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7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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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Q:哪些人员适用于办理此项业务? A:省级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申请增加或减少缴费人员,比如:新录用(招聘)人员、辞职或辞退、工作调动、退休、开除、被判刑收监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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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Q:我之前在企业或者部队有参过保险,请问怎么办理? A:现单位属于省级社保局参保范围,原在企业或者部队参加养老保险的,需要办理人员新参保后,再将之前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过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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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Q: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减申报可以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办平台操作么? A:可以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办操作指南操作申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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