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804A/202506-00076 | 组配分类: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龙扬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办事指南】企业社会保险费断缴(欠费)补缴申报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6-09 16:49 | 发布日期: | 2025-06-09 16:49 |
快速指引
事项名称 |
企业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
实施主题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受理条件 |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或个人发生社会保险断缴需补缴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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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8-5516601 |
监督电话 |
0558-5523349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
0 |
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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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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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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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目录子项名称 |
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
事项名称 |
企业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
基本编码 |
002014003004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3004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3004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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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
||
所属部门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所属区划 |
谯城区 |
实施主体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方式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
受理条件 |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或个人发生社会保险断缴需补缴情形的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投诉方式 |
0558-5523349 |
咨询方式 |
0558-5516601 |
年审年检 |
无 |
||
设定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 险费征收机构责 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2.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新 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 年…… 。 3. 《关于印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 城 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 满15年……对于没 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4.《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三十二
条:社保经 办机构对中断缴费的个人账户应进行封存,中断缴费期间按规定计息……。 |
3 受理条件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或个人发生社会保险断缴需补缴情形的
4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参保人员补缴城镇
职工社会保险费申
请核定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 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劳动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 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工资凭证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 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5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选择该事项申请办理; 2. 受理: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
件的不予办理,并将原由告知申请人。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相关要求; 3. 办结:对符合办结条件要求的及时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于昕 |
谯城区社保中心 |
规定时限内办结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于昕 |
谯城区社保中心 |
规定时间内办结 |
无 |
6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7 常见问题
1 |
Q: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能否补缴社会保险费?
A: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可按月、季或年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可 跨年缴纳和往前补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
2 |
Q:与单位存在劳动争议的职工如何补缴社会保险费?
A:与单位存在劳动争议的职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必须先与单位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文书办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
3 |
Q: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需要缴纳滞纳金吗?
A: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属于欠费的,根据我省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依法加收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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